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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第三輪) 比較分析 (只列出重覆題目)
綜合結果 (按平均分, 由大至小排列)  
  N 平均分
(0-10)
標準誤差 中位數 贊成比率
(6-10分)
反對比率
(0-4分)
               
有效樣本 缺數
Part 1 - 立法會選舉
Q3 盡早取消功能界別與直選既分組點票制度 804 226 6.4 .10 6.0 45% 15% 第二輪調查結果 平均分 (0-10) 兩次調查比較 差異程度 贊成比率 兩次調查比較 差異程度 反對比率 兩次調查比較 差異程度
Q1 2016年取消所有功能組別議席 883 147 6.4 .10 6.0 47% 15% Q1 2016年取消所有功能組別議席 6.4 -- 沒有顯著差異 46% -1% 沒有顯著差異 14% +1% 沒有顯著差異
Q2 2020年取消所有功能組別議席 867 163 5.8 .10 5.0 42% 21%                                                        
Part 2 - 特首選舉候選人提名程序
Q5 公民提名後,提名委員會必須確認提名 900 130 6.1 .09 6.0 50% 18%
Q6 政黨提名後,提名委員會必須確認提名 881 149 5.2 .09 5.0 37% 25%
Q4 機構提名,即由提名委員會集體意志提名 873 157 4.4 .10 5.0 27% 36%
Q7 「三軌提名」完整方案 922 108 5.9 .09 6.0 50% 18%
Part 3 - 其他問題
Q9 大幅擴大提名委員會既選民基礎 891 139 6.7 .09 7.0 60% 21%
Q11 特首候選人數目完全不設限制 961 69 5.3 .10 5.0 40% 33%
Q10 提名委員會應該按照政治準則,例如『愛國愛港』、『不與中央政府對抗』等,去篩選特首候選人 949 81 4.9 .11 5.0 38% 36% 第一輪調查結果 平均分 (0-10) 兩次調查比較 差異程度 贊成比率 兩次調查比較 差異程度 反對比率 兩次調查比較 差異程度
Q8 提名委員會沿用上屆選舉委員會既模式,由四大界別人士產生提名委員會 890 140 4.0 .09 5.0 21% 42% Q1 沿用上屆選舉委員會的模式,由四大界別人士產生提名委員會 3.4 +0.6 有顯著差異 17% +4% 沒有顯著差異 53% -11% 有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