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本文內容屬於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與2007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民主派工作小組協議的一部分,主要涉及民意調查及泛民團體成員投票的工作,但不會觸及初選辯論的流程及其他配套問題。
 整體流程
 2007年9月24日:初選辯論,然後由泛民團體成員和議員即場投票
 2007年9月25-29日:港島區民意調查
 2007年9月30日:點票及公佈結果
 
 泛民團體成員投票部份
 
 選票設計:
 選票由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設計、付印、分發、收集和點算。選票三款,採用不同顏色,以區別泛民團體成員、泛民立法會議員和泛民港島區區議員的選票。如果初選只有A、B兩人角逐,選民只可選擇A或B。如果有A、B、C三人角逐,選民可以作出第一和第二選擇。
 
 投票方法:
 民研計劃不會負責制訂選民名冊和投票方法,亦不負責初選當晚的場地安排和秩序,但會提供人手按照既定程序執行選民身份核實、派發選票和安排選民投票等工作。
 
 點算方法:
 所有選票由民研計劃保存至2007年9月30日進行點算。如果只有A和B兩人在初選角逐,則在撇除所有「廢票」後,餘下「有效票數」會合計為100%,即A+B=100%,得票率以1個定點位計,四捨五入。如果有三人參選,在第一選擇中得票最低者,其所得選票將會按照選民第二選擇轉移給其餘兩人。然後以兩人參選的方法運算,最終得出X+Y=100%。
 
 民意調查部份
 
 調查日期:2007年9月25-29日
 
 調查方法:
 由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港島區進行隨機抽樣電話訪問,對像為18歲或以上香港居民,操粵語、英語和普通話者均可。成功樣本數目下限為1000人,不分選民與否,調查亦不會觸及被訪者的政治取向。換言之,不認同泛民主派者亦可回答問卷題目。
 
 關鍵題目:
 (假設只有A和B兩人在初選角逐)
 (1)係今年稍後舉行既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如果A同B參選,你會支持A定B、定係兩個都唔支持?[A、B次序由電腦排列,逐次變化]
 
 (假設有A、B和C三人在初選角逐):
 (1)係今年稍後舉行既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如果A、B同C參選,你會支持A、B定C、定係三個都唔支持?[A、B、C次序由電腦排列,逐次變化]
 (2)如果你剛才選擇既候選人被淘汰,你會支持X或者Y?[X、Y等如A、B、C減去第一選擇,次序由電腦排列,逐次變化。]
 
 數據處理方法:
 調查數據會按照政府人口調查中,港島區人口的性別和年齡分佈加權調整,以增加樣本的代表性。所有「棄權」、「不知道」、「個個都不選」、「拒答」等答案,將會在樣本中剔除,餘下答案合計100%,得票率以1個定點位計,四捨五入。倘若三人參選,在題目(1)中取得最低比率者,其所獲支持個案將會按照題目(2)的答案轉移給其餘兩人。然後以兩人參選的方法運算,最終X+Y的比率為100%。
 
 民意調查與各項投票合併方法
 
 以簡單加法把各部份最後A與B或X與Y的比率,按照既定比重合併,得出最後得票率,以1個定點位計,四捨五入。各類別數字的比重為:
 民意調查:50%
 泛民立法會議員投票:10%
 泛民團體成員即場投票:30%
 泛民港島區區議員投票:10%
 
 舉例說明:
 下列第一個虛構例子屬於概念說明,第二個虛構例子加入了一些在實際運算時可能出現的複雜情況。候選人A在第一例子中勝出,候選人B在第二例子中勝出。
 
      
      * 由於要使合計分數必須等如整數,運算程式會先計算最大數字為第一數字,然後以有關項目的分數配額減去第一數字,得出第二數字。
        |  | 民意調查 | 泛民團體成員 | 立法會議員 | 港島區區議員 | 總分 |  
        | 結果 | 投票結果 | 投票結果 | 投票結果 |  
        | 第一個虛構例子的原始數據及得票比率:? |  
        | 候選人A | 300 | 33.30% | 150 | 60.00% | 16 | 80.00% | 15 | 75.00% | - |  
        | 候選人B | 600 | 66.70% | 100 | 40.00% | 4 | 20.00% | 5 | 25.00% | - |  
        | 棄權/無效 | 100 | 撇除 | 10 | 撇除 | 2 | 撇除 | 3 | 撇除 | - |  
        | 合計 | 1000 | 100% | 260 | 100% | 22 | 100% | 23 | 100% | - |  
        | 第一個虛構例子的分數運算: |  
        | 候選人A* | 16.7分 | 18.0分 | 8.0分 | 7.5分 | 50.2分 |  
        | 候選人B* | 33.3分 | 12.0分 | 2.0分 | 2.5分 | 49.8分 |  
        | 合計分數* | 50.0分 | 30.0分 | 10.0分 | 10.0分 | 100.0分 |  
        | 第二個虛構例子的原始數據及得票比率: |  
        | 候選人A | 123 | 13.50% | 135 | 48.20% | 4 | 22.20% | 8 | 47.10% | - |  
        | 候選人B | 789 | 86.50% | 145 | 51.80% | 14 | 77.80% | 9 | 52.90% | - |  
        | 棄權/無效 | 143 | 撇除 | 8 | 撇除 | 3 | 撇除 | 2 | 撇除 | - |  
        | 合計 | 1055 | 100% | 288 | 100% | 21 | 100% | 19 | 100% | - |  
        | 第二個虛構例子的分數運算: |  
        | 候選人A* | 6.7分 | 12.7分 | 2.2分 | 4.7分 | 26.3分 |  
        | 候選人B* | 43.3分 | 17.3分 | 7.8分 | 5.3分 | 73.7分 |  
        | 合計分數* | 50.0分 | 30.0分 | 10.0分 | 10.0分 | 100.0分 |  
 場地安排:
 民研計劃在2007年9月30日只負責點票和運算結果,不會負責當日的場地安排和整體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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