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居民的民主訴求Back

鍾庭耀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主任)
 

註: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與香港大學立場無關。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早在1991年成立,正是香港立法機關引入直選的年份。1992年9月,我們便到澳門進行實地民意研究。當年,我們首次在澳門立法會選舉時進行票站調查,又在一天前在幾個酒店房間設立臨時基地進行電話抽樣調查。

 

雖然我們在澳門地區進行的民意研究工作,在闊度和深度都遠遠不及我們在香港的工作,但我們仍然堅持要及早開展,是因為我們認為,隨著港澳兩地的主權回歸中國,兩地的民情發展和互動關係只會愈來愈密切,而香港、深圳、澳門、珠海、以至整個珠三角地區在經濟及文化上融合,只是遲早的事。

 

在港澳兩地進行民意調查,以科學方法收集數據,其實可以促進民智,對港澳地區以至整個中國的未來發展都有正面作用。如果中央和特區領導人真正「以民為本」,則以民意來監意察政府便是理所當然。

 

至於什麼是「民意」?是普及選舉的結果、還是民意調查的數字、抑或是民意代表的辯論和投票結果?相信會是各說各話。不過,如果我們相信民主和科學,我們就不能單靠長官意志來任意解讀民意,我們一定要以客觀理智的態度面對民意調查的數據,和整個機制的發展。

 

西方社會強調在三權分立以外,獨立傳媒以第四權的姿態出現,說明了社會中間力量的重要性。健康的民意調查機制,應該屬於這支力量。澳門社會的中間力量似乎相當薄弱,而香港社會的中間力量則比較頑強,但亦非穩固。

 

就以民意調查機制為例,香港社會發展至今,傳媒對民意調查的掌握和應用,似乎仍然停留在十多年前的狀態。更有甚者,是近年社會上出現不少不專業和不科學的調查,傳媒都照單全收,沒有好好把關。究其原因,都是因為傳媒安於市場主導,又沒有專業指引,所以不求甚變。執行和監察民意調查的角色,輾轉落到一般學者身上。是禍是福,乃見仁見智。

 

在澳門,社會普遍保守,傳統勢力穩固,民間亦沒有太大的怨氣和強烈的反對聲音。因此,獨立傳媒似乎沒有立足之地,民間力量亦難以集結。澳門社會的政治生態,結合其獨特的葡國殖民地歷史,以民意監察政府的呼聲,似乎並未嚮起,遑論民意調查茁壯成長。

 

不過,澳門巿民也不是完全滿意澳門的民主發展。根據我們與建設澳門聯盟在4月份在澳門進行的電話抽樣調查顯示,澳門巿民雖然對澳門特區各方面的表現都是滿意居多,但對民主發展步伐的滿意程度(48%),仍然是相對後於經濟繁榮(71%)、人權自由(54%)和社會民生(49%)。

 

在5月份的調查中,43%巿民滿意政治環境,又落後於經濟環境(58%)和社會環境(54%)。至於對澳門社會民主程度的評分評分(6.51),又明顯落後於自由程度(7.28)、安定程度(7.27)和繁榮程度(7.16)。

 

明顯地,澳門巿民沒有太大的怨氣和強烈的反對聲音,但也不是完全滿意澳門的民主發展。澳門的民主啟蒙運動,可能需要由專業人士、知識分子和其他中間力量帶動。澳門的民主路可能毋須依靠,似乎亦不能依靠社會的反對聲音。

 

從正面角度看,專業力量帶動民主發展,可以先處理什麼是民主?為什麼要民主?和社會需要怎樣的民主?等問題。從負面角度看,這種發展可能會缺乏群眾基礎和感性參與。從「澳人治澳」的觀點來看,澳門如何發展自己的民意調查機制,是澳門社會自己要決定的問題。

 

但無論如何,社會也要明白,民主發展和民意調查都不是洪水猛獸。適當使用民意調查,對整個社會都有正面作用。國內不少機構已經開展民意調查,澳門特區不應走在後面。

 

要發展有效和具公信力的民意調查機制,就要鼓勵社會的獨立聲音。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獨立媒體和具國際視野的專業組織,都應鼓勵。長遠而言,這些力量只會令社會更加進步和穩定。

 

最後,港澳兩地的政府和社會人士都要認清香港和澳門在政治和生活文化上的優勢,鞏固中外橋樑的角色。香港社會在漢語和英語體系的社會之間可以保持優勢,而澳門社會則可以在漢語和拉丁語系社會之間發揮作用。中國要與世界接軌,就不應該害怕和平演變。香港和澳門可以宏觀世界,各自引入合適的民意調查機制和標準,為明日的中國作出準備。

 
 

表一:澳門巿民對特區政府滿意程度

 調查日期 25-27/4/2005
 樣本基數 635
 整體回應比率 69.20%
 百分比誤差 (95%置信水平)* +/- 4%
  滿意 一半半 不滿
 對澳門特區政府整體表現滿意程度** 76% 18% 3%
 對澳門特區政府維持經濟繁榮方面滿意程度** 71% 19% 6%
 對澳門特區政府改善民生方面滿意程度** 49% 34% 12%
 對澳門特區政府維護人權自由方面滿意程度** 54% 28% 7%
 對澳門特區政府推行民主步伐方面滿意程度** 48% 28% 9%
 對澳門特區政府處理與中央政府關係方面滿意程度** 70% 12% 2%
 對澳門特區政府執法部門整體表現滿意程度** 47% 31% 15%

* 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
** 數字採自五等量尺。

 
 

表二:澳門巿民對社會現狀況的評價

 調查日期 25-30/5/2005
 樣本基數 537
 整體回應比率 82.40%
  滿意 一半半 不滿
 對澳門經濟環境滿意程度* 58% 21% 17%
 對澳門社會環境滿意程度* 54% 24% 18%
 對澳門政治環境滿意程度* 43% 20% 8%
  平均分數 誤差 評分人數
 對澳門民主程度評分** 6.51 +/- 1.8 475
 對澳門自由程度評分** 7.28 +/- 1.5 497
 對澳門繁榮程度評分** 7.16 +/- 1.5 491
 對澳門安定程度評分** 7.27 +/- 1.4 503

* 數字採自五等量尺。在95%置信水平下,誤差為正4個百分比。
** 數字採自0至10份量尺,10分代表絕對民主、自由、繁榮、安定等。誤差以95%置信水平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