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遊行人數點算結果Back

陳素娟
(香港大學統計及精算系講師)
李亮坤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數學系助理教授)
 

註: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與所屬大學立場無關。

 

「七一」遊行人數引起爭論,作為統計學者,我們無意捲入政治漩渦,只本著求真的精神,為社會提供一點數據和分析。

 

我們是一群來自不同院校的朋友,包括中大的蘇鑰機和郭婉鳳、港大的鍾庭耀、和我們兩個筆者。我們先在六四點算參與燭光晚會的人數,然後在七一點算參加遊行的市民,測試了靜態和動態的不同點算方法。

 

七一當日,我們在軒尼詩道與軍器廠街交界的行人上設立點算站,由12位來自不同院校的大學同學協助點算工作。當中9人負責以以手動點算器點算經過天橋底的遊行人士,1人負責攝錄, 2人負責記錄路面情況。

 

我們的點算方法,基本上屬於動態點算法,即在一處或多處設立站位,點算通過的人流,然後再考慮流失的人流數目或比率,推算參加遊行的總人數。我們在得出結果後,又以靜態點算法的角度盡量印證我們的結果。

 

七一當日, 6位義務學生在天橋上,每人負責點算一條行車線,並以每5分鐘點算1分鐘的方式,作系統抽樣點算。其餘同學,則擔任核算和記錄工作。遊行人士當日大約在1520開始經過軍器廠街行人天橋底,差不多在1915結束,綜合點算結果詳列在本文的數表。

 

分段分線的綜合點算結果

  開始  結束   路線1   路線2   路線3   路線6   路線7   路線8   所有路線 
  1525  1559   3,490   3,760   3,415   4,575   3,905   3,470   22,615 
  1600  1629   3,935   3,800   3,270   4,115   3,775   3,385   22,280 
  1630  1659   4,135   4,050   3,885   3,525   3,795   2,775   22,165 
  1700  1729   4,225   4,550   4,045   3,445   3,865   2,665   22,795 
  1730  1759   4,125   5,320   4,365   3,820   3,905   2,495   24,030 
  1800  1829*   4,115   3,550   3,555   3,670   3,625   1,865   20,380 
  1830*  1859   2,500   1,990   2,600   2,410   2,220   610   12,330 
  1900  1915   955   445   900   55   78   29   2,462 
  總數  27,480    27,465    26,035    25,615    25,168    17,294    149,057     
* 路線1至3的分段時間為1800-1834及1835-1850,路線4至5是電車線,沒有行人。
 

數據顯示,全日經過我們點算站的遊行人數約為14萬9千人。為了評估調整基數,研究隊遂於7月2至11日期間,以隨機抽樣電話訪問形式,成功訪問了3,512位年滿18歲的巿民,平均回應率是百分之63.8,其中231人曾參與七一遊行。他們回答了下列問題:你遊行時有沒有經過軒尼詩道與軍器廠街交界的行人天橋,從灣仔進入金鐘地段?在該等巿民中,百分之77.4謂曾於軒尼詩道經過該道天橋,故調整基數為 1.29 (100/77.4) ,將基數乘以14萬9千的點算人數,並以純抽樣誤差6個百分比計,推算整體遊行人數約為18萬至21萬之間。

 

我們要事後進行抽樣調查,是因為若果調查是在當日進行,受訪者無法預計他們將會在何處離隊。即使調查是在終點進行,亦只可捕捉到那些在中途加入,直至到達終點才離開的遊行人士,至於那些在中途進出的遊行人士,仍然無法包括在內。沒有該等數據,任何調整都帶有相當的主觀成份。

 

平情而論,任何推算方法都有局限。就以媒體近日報道的多個靜態點算方法為例,根據不同的假設,可以推算出不同的人流密度,然後得出極之不同的推算人數。

 

警方根據拍攝所得的人流密度,乘以遊行人數的速度和路程長度,得出總遊行人數大約20萬。另一方面,警方曾向民陣表示,如果遊行路線全程譜滿人群,應有17萬。民陣根據警方這個密度數字,乘以他們運算出來的遊行程數,再略加調整,便得出53萬的數字。

 

《明報》利用高空拍攝的照片,經電腦計算相中人數,從而計出平均100平方米容納100人。該報再推算遊行路線面積為7萬2千平方米,從而計出全程的人數為7萬2千人。遊行時間方面則以5小時半為基準,每程用了1小時半,即共有3.67程,最後推算遊行人數為26萬4千人。

 

這個計算方法的準確程度,視乎面積、密度和時間這三個因素。面積方面的爭議不大,但密度則是個大問題。依據警方17萬的數字,計算出來的密度是每平方米2.36人。但用《明報》的數字作推算,則是每平方米1人。後者比較接近我們研究隊的點算。根據我們在六四晚會點算的經驗,密度達到2.5至2.8的情況,只會在肩踫肩的極度擠迫環境下出現。按常理推測,流動遊行人士的平均人口密度,應低於這個數字,以每平方米1人較為合理。

 

第三個是時間因素。如果遊行路線全程3千米,遊行時間以起步時間計約為4小時,如果每程需要1小時半,應得出2.7程。如果用《明報》的7萬2千人作為基礎,乘以2.7,應得出19萬4千人。但《明報》用5小時半為遊行時間,算出3.67程,推算出的遊行人數便有不小的差距。

 

怎樣才可以更準確有效地統計遊行人數,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研究題目。筆者須要強調,在面對眾多的推算結果時,不應單看點算結果,而是要對各種推算方法的可信性及局限作深切理解,例如推算的假設是否合理等。

 

不過,筆者認為,掌握群眾的訴求應該遠較討論遊行人數重要。事實上,遊行集會人數的多寡,與市民訴求的強弱和質素並無必然關係。在一個民主開放的社會,政治層面的的數字比拚,往往體現於選舉及相關的公決制度,或充其量擴展至民意調查的結果。以參與遊行集會的人數作為意見強弱的基準,似乎只會出現在相對封閉的社會,但願香港不會朝著這個方向發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