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人數的科學與迷思Back

鍾庭耀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主任)
 

註: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與香港大學立場無關。

 

就「四一一」遊行人數統計一事,筆者日前曾經發表公開聲明,本文希望詳細解釋有關論點;有關聲明已經上載到《港大民意網站》。

 

筆者一向認為,學者及專業人士參與公營或私人機構的統計調查,一定要權責分明,不能閃閃縮縮。因此,對於政府初時沒有公佈負責點算遊行人數機構的名字,本人表示失望,因為此舉只會削弱有關統計的公信力,及模糊責任。事實上,國際間流行的民意研究專業守則,都會要求機構在發放民意調查結果時,同時公佈贊助及調查機構的名字。香港政府和民間社會應該與時並進,跟國際社會接軌。

 

筆者曾經參與點算七一及元旦遊行的人數,但沒有參與任何有關「四一一」遊行人數統計的討論和執行工作,事前亦不知情。要是筆者真正收到標書,筆者亦會一如以往回覆:不能讓學者獨立進行的調查,港大民意研究計劃不會參與。

 

不過,筆者還是十分歡迎特區政府,以求真的態度開展科學化的遊行人數統計工作。政府既然已經高調地開展了有關工作,便應該承諾日後在每次大型群眾活動時,都會採用同樣的方法進行同樣的統計。所謂「大型」群眾活動,可以定義為五千人或以上參與的活動。

 

採用同樣的方法進行同樣的統計非常重要,因為不同的量化定義和執行方法會得出不同的結果。例如,高空拍攝方法可以用定鏡記錄群眾佔用的路面面積,然後根據人群密度推算特定時空的人數,而定點站位點算方法就能夠點算在某段時間內通過該點的人流,但兩者都不能計算中途進出遊行行列的人流。哪怕是少了一個、十個、或數千個,得出的數字都是屬於下限低估數字。政府在4月13日公佈「四一一」遊行人數為7,627人,屬於這類低估數字,無可置疑。

 

事實上,中央政策組公佈的7,627人,與警方當日公佈經過西區中山紀念公園緩衝區的一萬人,及民間人權陣線當日公佈的二萬人,三者差距極遠。筆者認為,三方面都有責任詳細解釋其統計方法,及公開原始數據。推而廣之,政府實在應該一次過詳細公佈以往統計大型群眾活動的方法和結果,作為公開資訊的一部分,解開迷思,建立以知識為本的公民社會。

 

避免意氣之爭,政府應該盡早聯絡各個專業組織,如香港統計學會和香港會計師公會等,聯同學術界公開和透明地制訂一套科學化的人數點算方法。即使政府獨力進行點算,也應該交由比較獨立的部門,如香港審計署和政府統計處等,進行有關工作。當然,確定遊行人數的多寡,只是為了求真。在文明進步的社會,一個信念就是一個信念,一個意見就是一個意見。好的意見一個不能少,壞的作風一個也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