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站調查系列──票站調查的專業操守Back

香港電台「傳媒透視」稿件 2008年9月10日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主任 鍾庭耀


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不少評論認為各方得失與配票有關。可以預期,當分區直選的議席數目繼續增加,而選舉制度繼續採用五區比例代表制最高餘額法分配議席,配票活動只會有增無減,策略投票將會愈演愈烈,選民投票會漸次偏離簡單表態的原則。

筆者無意在此討論棄保效應與配票活動是否健康,這是制度的問題。筆者更加關心民主選舉制度的配套機制,尤其是傳媒操守和民調機制的發展。

近日,在有關票站調查的討論中,不少評論都認為由筆者主持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無須改變往日的處理方法。此外,基於不確的報導和錯誤的理解,不少巿民都以為民研計劃會在投票結束前公佈票站調查結果,「報復」選舉管理委員會監察不力。這些誤解,非三言兩語可以澄清。如今選舉過後,筆者可與讀者平心靜氣探討票站調查的問題和出路,集思廣益,為四年後的選舉作出準備。

首先要澄清的,是票站調查的專業操守,近年來已經每況愈下,情況已經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筆者所指的,並非使用票站調查資料的問題,而是專業操守的問題。

2008年5月12日,筆者在香港電台電視節目「左右紅藍綠」中說道:「票站調查早在1991年已經引入香港,而政黨比較有系統地使用票站調查作為選舉工程,在1993年王屋區議會補選中已經出現。1995年,學者蔡子強已經在其著作中指出,有政治團體在選舉中大量使用票站調查。政黨使用票站調查進行選舉工程,在政圈中已經是公開秘密。近年不同的,是這些調查開始全面企業化和科技化,但就沒有相應透明化,於是觸發有關調查應否納入選舉經費?選民有否受到誤導?等比較嚴重的問題。」筆者在2008年3月13日,向立法會秘書處,以書面詳細描述了有關發展。筆者又在2008年4月10日,親自向選管會呈交兼口頭陳述有關情況。

所謂票站調查專業操守的問題,是指訪員沒有尊重被訪者的知情權,隱瞞調查的目的,或以自己的學生身份誤導選民,甚至是冒充政府人員或其他機構的訪員,套取選民的投票意向。此外,一些調查機構完全沒有抽樣的概念,一則妨礙其他調查機構的操作,二則對選民構成不必要的滋擾。試想像,如果每個票站外都有三、四個不專業的調查機構在操作,每個機構又派出三、四名訪員「大包圍」所有選民,情況會是怎樣?過去多年,加入票站調查的機構愈來愈多,中學有、大學有、政黨有、社區組織也有。在某些選舉某些關鍵票站,訪問員加上督導員的數目,比同期進出票站的選民還要多。

這類不專業的調查操作,除了窒礙專業調查的發展外,亦直接迫使巿民採取不合作的態度,不答或亂答訪員。就算是比較合作的巿民,很多都以為重複一次他們的投票選擇便可免疫,速步離開。殊不知,從學術研究的角度,投票選項只是其中一個研究課題。如果沒有其他選項連結分析,研究價值不會很大。

附表顯示,以回歸後主要選舉計,民研計劃的票站調查回應比率,有持續下跌的趨勢。1998年第一屆特區立法會選舉,以至200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回應率大概都在七八成之間。之後,回應率下跌,2004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時的回應率不足七成,今年的回應率更加不足五成。

如果今年的不足五成回應率是因為票站調查的公開爭議所致,那末,2000年開始的連續下跌,又怎樣解釋?票站調查專業操守沒落的問題,是筆者最關心的問題,與配票和選舉工程無關。

數表:回歸後主要票站調查回應率走勢

 

1998立會
換屆

1999區會
換屆

2000立會
換屆

2000立會
補選

2003區會
換屆

2004立會
換屆

2007區會
換屆

2007立會
補選

2008立會
換屆*

日期

24.5.98

28.11.99

10.9.00

10.12.00

23.11.03

12.9.04

18.11.08

2.12.07

7.9.08

全部完成

8,713

6,049

8,426

634

4,550

9,223

1,834

3,424

9,498

部份完成

362

255

245

31

373

998

261

1,476

2,030

拒絕訪問

3,385

1,882

2,862

143

1,370

3,611

755

221

7,642

合計

12,460

8,186

11,533

808

6,293

13,832

2,850

5,121

19,170

回應比率

69.9%

73.9%

73.1%

78.5%

72.3%

66.7%

64.4%

66.9%

49.5%

* 此乃初步統計數字

另外一個與選舉工程完全無關的問題,是傳媒操守的問題,亦是在今年所謂「票站調查風波」中,不少評論冠給筆者莫須有罪名的問題。

筆者於2008年4月10日,向選管會的口頭給書面陳述中,包括以下意見:

「基於維護學術自由和資訊自由的前提下,本人希望所有針對票站調查以至一般民意調查的規管,應該根據下列原則制訂:(1)政府愈少監管愈好;(2)資訊流通愈暢順愈好;(3)專業守則愈早制訂愈好……本人同意選管會對『傳媒及各有關機構』在『進行』、『公佈』和『廣播』票站調查時,保持自律,並在得悉任何機構違反有關指引時,『發表公開聲明對其作出嚴厲譴責或譴責』……不過,在行駛『譴責』權力的同時,選管會應該明確界定何謂『公佈票站調查結果』……即候選人利用政府批准在『禁止拉票區』內進行的票站調查,作為選舉當日選舉工程的重要部份。本人建議,選管會在票站調查指引中明確說明,有關行為有否違反選舉指引,而會招致選管會『嚴厲譴責或譴責』……倘若選管會確認有關活動是符合指引,則可以預期,以選舉工程為主的票站調查數目和規模都會不斷增加,而在民意調查專業守則尚未確立之前,有關調查的操作和質素會更加良莠不齊。此外,倘若有關活動沒有違反指引,本人會考慮修改以往與委託票站調查機構達成的協議,不再過問它們會否把調查資料,全日提供給其他人士。事實上,如果傳媒或研究機構會把票站調查的資料,同時提供給所有參選人士的話,選舉可能會變得更加公平,資訊會更加流通地成為社會公器。」

事情的發展是,筆者的確修改了與合作傳媒的資料發放安排,但只是關乎內部資料傳送的時間安排,其他細節沒有改動,亦沒有鼓勵傳媒挑戰選舉指引。

倘若傳媒日後基於資訊自由和公平資訊流通原則與政府蹉商,甚至挑戰政府,是傳媒的事。今年肯定不會,因為所有贊助票站調查的傳媒都與民研計劃合作多年,新聞主管亦君子承諾不會向外界洩密。巿民不信任這些承諾,質疑這個改變,筆者亦沒有辦法,亦一時說不清楚。

筆者會日後再討論這個問題,但就先在此提出一個反問:環顧世界,立法管制傳媒不得在投票結束前公佈票站調查結果者有,單單訴諸傳媒專業操守者也有,完全禁止票站調查者也有。那些國家、那些地區,會禁止委託或執行票站調查的傳媒機構,在什麼時間之前不能取得票站調查的資料,按照自己的需要作出內部分析?我們憑什麼理據,去規管香港傳媒的內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