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最能反映民意返回
黃偉國 摘自《蘋果日報》論壇版,2004年10月27日 |
「最近關於未來特區政府的政制檢討,有立法會議員提出以「公投」作為瞭解民意的其中一個重要指標,遭到多方指摘。惟這些指摘無助中央以全面和客觀的態度來理解香港,儘管港人理解中央在經濟上支持香港,但中央政府過去一直蔑視港人意見的做法,亦令港人深感無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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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這政治狀況沒有根本的改變,公投便可算是現時最能具體和客觀反映民意的有效方法。撇開政治後果,公投是清晰認定主流意見的一個方法,有別於民意調查,公投是針對特定的對象而進行的全民決定,旨在於瞭解整體民眾的意見取向。從憲政的角度來看,公投只是政府就一些重大而影響深遠的議題和政策,以全民投票的方式表示民眾整體傾向,與是否違反《基本法》並無關連。當然,政府可以選擇不考慮公投的結果,但必須承擔政治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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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眾明白公投必然為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港人的三角關係帶來衝擊。公投可能挑戰中央政府強調主權的底線和為港人心中帶來不安的氣氛。筆者希望公投不是解決香港未來政治前途問題的唯一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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