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最能反映民意返回

黃偉國
《蘋果日報》論壇版,2004年10月27日
 

最近關於未來特區政府的政制檢討,有立法會議員提出以「公投」作為瞭解民意的其中一個重要指標,遭到中方官員、學者及特區政府的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指摘,他們所持的理據包括:令人聯想台灣公投;挑戰中央政府權威的意味,甚至造成與人大對立局面;公投並非收集民意的最好辦法;若要以公投做全民決定,應指全中國人民,並非單是港人;《基本法》沒有規定公投;公民投票有法律含意,不能隨便進行。

 

若部份京港官員及政治菁英仍視「公投」為台灣的政治產物,是否代表香港政制最終邁向民主化代表港人搞「分裂活動」?若中央政府與港人的想法和觀點有異,這班權威的腦海裏只有得出「港人針對中央及挑戰權威」的結論呢?

 

這種政治思考邏輯無助中央以全面和客觀的態度來理解香港,民眾更只感到京港的政治菁英仍停留在八十年代的心態,去回應和規範香港未來的政治發展,更以強硬的姿態,以迴避、拖延、恐嚇、離間和曲解等手段回應港人的民主訴求。

 

港人以理性、克制和退讓的態度表達對未來政制的意見,可惜中央政府或充耳不聞,或以為以人大、政協等「港人」代表的意見作為「民意」,或以民主化只是殖民地政府撤退時為了延續英國在香港的影響力而實施的「陰謀」,回歸後在憲政和政治文化上否定民主。

 

結果,民眾對中央存在矛盾心態:一方面港人理解中央在經濟上支持香港(可是實際上最大得益者不是最有需要的弱勢社群,而是與中方關係密切的資本家、商人和支持者)。

 

另一方面對中央政府過去一直輕蔑港人意見的做法深感無奈,因港人的未來命運完全由已帶「有色眼鏡」的中央領導和親北京陣營操縱,再加上以「政治傾向」取捨民意;甚至為了延續現有權力,根據自身的政治目的歪曲民意。若這政治狀況沒有根本的改變,公投可算是現時最能具體和客觀反映民意的有效方法。

 

撇開政治後果不談,公投是清晰認定主流意見的一個方法。此外,由政治中立人士設立獨立於任何政治勢力和沒有官方背景的民意徵集中心,或由現存的民意調查機構進行獨立的民意調查,也是測量主流意見的可能方法。可是,若京港政府仍希望透過不同層次的政治動員在幕後操作民意,最終只會令社會分化。更可能迫使民眾上街表達意見,更進一步削弱特區政府的認受性。

 

若公投並非收集民意的最好辦法,為何又不能夠同時提出更好方法?若要以公投做全民決定,是指全中國人民,並非單指港人,這一種說法忽略公投是針對特定的對象而進行的全民決定,旨在於瞭解整體民眾的意見取向。

 

至於從憲政的角度來看,公投只是政府就一些重大而影響深遠的議題和政策,以全民投票的方式表示民眾整體傾向,與是否違反《基本法》並無關連。當然,政府可以選擇不考慮公投的結果,但必須承擔政治後果。

 

不少民眾明白公投必然為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港人的三角關係帶來衝擊。公投可能挑戰中央政府強調主權的底線;為特區政府帶來燙手山芋;和為港人心中帶來不安的氣氛。筆者希望公投不是解決香港未來政治前途問題的唯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