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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簡述如下,詳細數據請參閱頻數表(附錄二)。

對立法訂定最低工資的意見

跟2005及2008年的調查一樣,是次調查首先訪問市民對本地最低工資消息的關心程度。2010年的最新結果顯示,超過八成表示「有留意」(81%),表示「一半半」(16%)的則有一成半,「沒有留意」的只有3%。百分比差測驗結果顯示,表示「有留意」的被訪者較2008年(31%)大幅上升,升幅高達五十個百分比,而「沒有留意」的數字亦錄得明顯下跌趨勢,反映市民對本地最低工資的消息較兩年前更加關心(表三)。

當被問及對立法訂定最低工資的取態時,七成被訪者表示「贊成」(70%),與2008年的百分比(72%)差不多。另一方面,表示「反對」的只佔一成八(18%),較2008年的14%略為增加;而表示「一半半」的則佔一成,跟2009年相若(表四)。

無論贊成與否,調查要求被訪者從僱員、僱主及社會三方面考慮,提出立法訂定最低工資的好處。跟2008年的結果一樣,「保障工人的最基本生活水平」依然有最多被訪者(72%)提及,百分比則較上次的(69%)多三個百分點。其次的好處為「促進和諧社會」(15%),然後是「減少僱主剝削的機會」(14%)和「減輕貧富懸殊」(11%)。另外,近一成人表示「沒有好處」(9%),而表示「唔知/難講」的則佔5% (表五)。

至於壞處方面,跟2008年一樣,最多被訪者憂慮若立法訂定最低工資會「增加成本/削弱本港競爭力」(33%),而數字亦較上次(24%)顯著增加九個百分點。其次的憂慮依次為「失業率上升」(21%)、「學歷/經驗低僱員被裁減」(17%)、「僱主會藉故增加工作量/削減其他福利」(10%)及「增加的成本轉嫁消費者」(8%)。與此同時,一成六人認為立法「沒有壞處」(16%),比2008年的百分比(28%)顯著為低,而表示「唔知/難講」的則不足一成(8%;表六)。

本調查就訂定最低工資立法新增三條題目以探討被訪者的有關意見。首先,八成被訪者認為制定最低工資水平最需要考慮「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81%),其次為「通脹及生活物價指數」(76%),然後是「整體經濟狀況」(66%)、「勞工市場情況」(61%)和「貧富收入差距」(57%),而不足半數表示要考慮「企業競爭力」(44%)。此外,逾七成被訪者贊成(72%)最低工資立法應以「收窄貧富差距,保障所有在職人士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為目標;一成三則持相反意見(13%)。當被問到贊成或反對當局每年檢討一次最低工資水平時,近八成人表示贊成(79%),只有一成三表示反對(13%;表七、八及十一)。

假設一個僱員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不論行業,被訪者心目中的合理月薪的平均數為$8,856,明顯較2008年所錄得的$8,402高,而跟據統計處2009年第四季的數字,全港勞動人口的入息中位數為$10,500。另一方面,中位數則維持不變,仍然為$8,000,顯示是次樣本中選擇較高金額的被訪者較2008年的為多。然而,倘若立法訂定最低工資,以中位數及平均數計,被訪者認為立法時薪水平應為$30。當中,三成人認為「20-29元」(31%),而六成人認為「30元或以上」(61%;表九、十)。

對立法訂定標準工時的意見

調查第二部分主要探討市民對訂定標準工時的意見。整體而言,絕大多數被訪者認為港人超時工作的問題「嚴重」(89%),百分比跟兩年前錄得顯著升幅,而持相反意見的只佔4%。與此同時,六成人傾向「贊成」(60%)立法訂定最高工時,而「反對」的則有24%,比例跟2008年的沒有顯著變化(表十二、十四)。

然後,調查詢問被訪者認為合理的每週最高工時應該為多少?結果顯示平均數及中位數同為48小時,跟2008年相若。就法定水平而言,以平均數計,不論行業,被訪者認為每週最高工時應該定於50小時,略高於2008年的結果(49小時),而中位數則維持在48小時(表十三、十五)。

最後,調查詢問被訪者認為現時香港貧富懸殊問題是否嚴重?結果顯示絕大多數被訪者認為問題「嚴重」(90%),而認為「不嚴重」的只佔4% (表十六)。

結語

調查明確顯示,對比2008年中,市民對最低工資問題的關注程度大幅上升。支持程度方面,贊成立法的比率維持在七成左右。

理據方面,巿民的思考都與過去兩次調查差不多。認為立法訂定最低工資的好處,主要在於「保障工人的最基本生活水平」,而主要壞處在於「增加成本/削弱本港競爭力」。考慮最低工資水平的因素,優先次序為「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通脹及生活物價指數」、「整體經濟狀況」、「勞工市場情況」、「貧富收入差距」及「企業競爭力」。一旦立法的話,巿民一般認為法定最低工資應該定於約時薪$30左右。

至於標準工時方面,巿民的意見其實與過去五年差不多。大部份巿民認為港人超時工作的問題「嚴重」,仍然有六成人支持立法訂定最高工時。至於規管的水平方面,平均答案是每週50小時,比兩年前的結果相若。

總而言之,隨著政府展開立法訂定最低工資的程序,巿民對立法訂定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的問題,似乎已經比以前掌握得更多,而支持兩者立法的聲音,亦維持在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