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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問卷的主體部分共有十題,當中九條問題沿自去年的調查,餘下一條為新增題目,主要探討被訪者有否因為過去一年捐錢予救災工作,而相對地減少捐款給其他慈善項目。被訪者的個人背景資料則置於問卷最後部分。以下是主要部分的調查結果簡述,所有數表已詳列於附錄二中。 調查首先詢問被訪者於過去12個月內曾否捐錢給慈善團體,包括以任何渠道或方式,但不包括宗教奉獻,如添香油、祈福、做法事等。結果顯示,九成(90%)被訪者表示有在過去一年捐錢給慈善團體,較去年同期明顯上升13個百分比,而其餘一成(10%)則沒有,較去年明顯下跌13個百分比(表三)。 就曾經捐錢的被訪者,調查續問他們以往通常透過什麼渠道或方式作出捐款。結果發現,901個去年曾捐錢的被訪者中,過半數(51%)表示通常透過「買旗」作出捐款,為最普遍的方式,但數字比去年大幅下滑21個百分比。其次,超過三成被訪者表示會「透過銀行」(37%)或「商店內或街頭捐款箱」(32%)直接捐款,兩個項目較去年均錄得非常顯著的升幅,分別高達36及19個百分比,相信與四川地震、內地雪災等大型捐獻活動有直接關係。其他較普及的捐款渠道或方式還包括透過「定期自動捐款(如助養)」(8%)、「工作機構集體捐款」(6%)、「買獎券(如電影或餐舞會籌款門券)」(5%)、「學校籌款活動」(5%)、「電視/電台籌款節目/特備節目/廣告」(4%)、「直接捐款給慈善機構」(4%)、「網上捐款」(4%)及「慈善機構郵寄單張」(3%)等等,其他答案可參考表四及五。 調查亦發現,不少市民於過去一年內曾捐款給四川地震、內地雪災等自然災害之救援及重建工作。在902個去年曾捐錢的被訪者中,最多人表示以「四川地震之救援及重建工作」為主要捐款對象,比率高達62%。其次,20%選擇以「兒童」為對象,百分比跟去年相若。與此同時,分別有14%及12%選擇以「長者」或「健康與醫療」為對象,11%的捐款者受惠對像為「殘障人士 (如智障或傷殘人士)」,而6%表示其捐款會用於「扶貧」。其他慈善項目和捐款對像包括「內地雪災」或「其他地區之災害救援及重建工作」(同為4%)及「中國內地社區發展項目」(3%)等等。另外,今年的樣本中只有15%的捐款人士表示「唔知╱難講/無所謂」,即對受惠對像或項目並不知情,此數字較去年的結果大幅下跌19個百分比(表六及七),應為一正面的發展。 當被問到過去一年共捐了多少錢予慈善機構時,撇除沒有給予肯定答案的人士,737名被訪者表示曾給予十元至十萬元不等的答案,而中位數及眾數同為1,000元,平均數為2,569元(標準誤差則為309元),相較去年同期上升近950元。綜合數字顯示,6%有關被訪者於過去一年內共捐了不多於99元予慈善機構,8%則表示捐了100至199元,19%捐了200至499元,18%捐了500至999元,16%捐了1,000至1,499元,4%捐了1,500至1,999元,11%捐了2,000至2,999元,另有8%捐了3,000至4,999元,7%捐了5,000至9,999元,最後,有5%則表示其去年的總捐款數目高達10,000元或以上(表八)。 問卷繼續跟進就那些曾捐款給四川地震、內地雪災、緬甸風災或其他地區救災工作的被訪者,以瞭解他們有沒有因而減少捐錢給本地的慈善項目。結果顯示,近八成(79%)有關被訪者表示「跟以前差不多」,即沒有減少捐錢給本地的慈善項目,只有13%承認「有捐少了」。此外,分別有2%和5%表示「較以前捐更多」及「唔知╱難講」(表九)。 至於決定捐助哪間慈善機構的因素方面,調查沿用去年方式,要求所有捐款人士以0-10分逐一評價5項因素對其決定的重要性,今年則新增一項「行政費用合理」, 0分代表完全不重要,5分代表一半半,10分代表非常重要。結果顯示,在撇除沒有給予評分的被訪者後,首先,近九成人(87%)認為「慈善機構信譽好」重要,即給予6至10分,另有11%給5分,2%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8.3,標準誤差為0.07分;至於「慈善機構透明度高」方面,同樣近九成(88%)捐款者表示此因素重要,即給予6至10分,10%給5分,3%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8.3,標準誤差為0.07分;另外,80%認為「慈善項目有助解決社會現時的急切需要」重要,即給予6至10分,15%給5分,5%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7.7,標準誤差為0.07分;就「捐款方法的方便程度」,七成被訪者(69%)覺得重要,即給予6至10分,23%給5分,9%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7.0,標準誤差為0.08分;與此同時,65%對「行政費用合理」表示重要,即給予6至10分,23%給5分,12%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6.8,標準誤差為0.09分;最後,只有31%被訪者認為「公眾人物或朋友的呼籲」對他們的捐款決定重要,即給予6至10分,40%給5分,29%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4.9,標準誤差為0.09分。以整體平均分計,6項因素的重要性依次序為慈善機構「信譽好」及「透明度高」(同得8.3分)、「慈善項目有助解決社會現時的急切需要」(7.7分)、「捐款方法的方便程度」(7.0分)、「行政費用合理」(6.8分)及「公眾人物或朋友的呼籲」(4.9分),其中首三項因素的平均分均較去年同期錄得顯著升幅(表十至十五及綜合數表一)。 綜合數表一: 各項因素對決定捐助哪間慈善機構的重要性,0-10分
問卷續探討哪些情況會促使被訪者再次捐錢給同一慈善機構,訪問員先讀出六個選項(次序由電腦隨機排列),然後由被訪者從中選取合適的答案,或提供自己的意見,可答多項。結果大致上跟去年調查所得的類同,當中最大的誘因仍然是捐款人「得悉善款被妥善運用」,佔76%;其次為「得悉受惠人的情況」,佔64%;至於選擇「得悉慈善項目的工作進度」、「行政費用合理」、「收到/遇上慈善機構再次呼籲」和「有更方便的捐款方法」的比率分別有49%、45%、42%及41%。其中「收到/遇上慈善機構再次呼籲」和「有更方便的捐款方法」兩項比率較去年錄得顯著跌幅,皆為10個百分比左右。此外,分別有3%和2%表示「沒有特別原因/只想繼續支持」及提供了其他答案,另有2%表示「唔知╱難講」(表十六及十七)。 就過去一年完全沒有捐款的一成被訪者(10%),跟進問題的結果顯示,超過半數(52%)表示是因為「沒有能力」作出任何捐獻,該百分比遠遠拋離第二至第四位的「沒有收到/遇上慈善機構的呼籲」(10%)、「工作太忙/沒有時間」及「捐款方法不方便」(各佔7%),其他原因還包括「沒有興趣」(4%)、「不信任慈善機構」(3%)及「沒有捐款習慣」(2%)等等。此外,17%表示「沒有任何原因」(表十八)。 16. 姑勿論他們沒有捐款的原因為何,調查接著要求沒有捐款人士以0-10分逐一評價7項因素對有關被訪者將來決定捐助哪間慈善機構的重要性,今年再新增一項「行政費用合理」,0分代表完全不重要,5分代表一半半,10分代表非常重要。在撇除沒有給予評分的被訪者後,首先,八成人(80%)認為「慈善機構透明度高」重要,即給予6至10分,另有11%給5分,9%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7.5,標準誤差為0.29分;「慈善機構信譽好」次之,四分三被訪者(76%)表示重要,即給予6至10分,14%給5分,10%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7.3,標準誤差為0.28分;另外,69%認為「慈善項目有助解決社會現時的急切需要」重要,即給予6至10分,21%給5分,10%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7.0,標準誤差為0.29分;與此同時,70%認為「行政費用合理」重要,即給予6至10分,11%給5分,19%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 為6.7,標準誤差為0.34分;至於「瞭解慈善機構的工作」方面,71%覺得重要,即給予6至10分,15%給5分,14%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6.6,標準誤差為0.29分;而認為「捐款方法的方便程度」重要的比率為62%,即給予6至10分,22%給5分,15%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6.4,標準誤差為0.29分;另外,只有37%認為「公眾人物或朋友的呼籲」重要,即給予6至10分,37%給5分,26%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5.3,標準誤差為0.28分;最後,同樣有不足四成(32%)被訪者覺得「收到/遇上慈善機構的呼籲」重要,即給予6至10分,34%給5分,34%給0至4分,整體平均分數為4.9,標準誤差0.31分。以整體平均分計,「慈善機構透明度高」(7.5分)在是次調查中超越「慈善機構信譽好」(7.3分)位列第一,第三位則是「慈善項目有助解決社會現時的急切需要」(7.0分),其他項目依次為「行政費用合理」(6.7分)、「瞭解慈善機構的工作」(6.6分)、「捐款方法的方便程度」(6.4分)、「公眾人物或朋友的呼籲」(5.3分)及收到/遇上慈善機構的呼籲(4.9分),各項因素的平均分跟去年調查比較大致相若(表十九至二十六及綜合數表二)。 綜合數表二: 各項因素對將來決定捐助哪間慈善機構的重要性,0-10分
問卷最後一條問題嘗試瞭解所有被訪者可有為未來一年訂下慈善捐款的預算。結果顯示,絕大部分 (90%)表示沒有,比率較去年顯著下降4個百分比,另有10%表示已為來年訂下慈善捐款的預算,比率則較去年顯著增加4個百分比(表二十七)。 結語 四川今年發生大地震,鼓動了很多香港巿民參與賑災和捐獻工作。調查顯示,以24歲或以上香港巿民計,55%曾經捐助四川地震的救援及重建工作,直接把在過去一年曾經捐助慈善團體的比率,由去年的77%提升到90%,升幅非常明顯。 至於捐款的渠道和方式,則以「透過銀行」或「商店內或街頭捐款箱」捐款者明顯增加,「買旗」者相對減少。款額方面,以認捐人士一年捐款計,平均款項亦由去年為約1,600元增加至2,600元。撇除通脹後,升幅亦達五成左右。 如果沒有四川地震、內地雪災或緬甸風災等,又或者當有關災難漸漸過去後,巿民會否減少捐款,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調查顯示,八成曾經捐款給四川地震、內地雪災和緬甸風災的人士,其實沒有減少捐助本地的慈善項目。究竟四川地震有否改變巿民的捐款習慣,抑或只是產生短暫影響,惟有依靠未來的調查解決。 以被訪者的考慮出發,香港巿民的慈善捐款行為似乎相當理智。連續兩年的調查都顯示,不論是否應捐者,他們都認為慈善機構的信譽和透明度,都是他們捐款與否的重要考慮。項目是否急切需要,則屬次要考慮。其他人士的呼籲,則更加次要。對比去年同期的調查,慈善機構的信譽和透明度,明顯愈來愈重要。換言之,慈善機構在推動慈善活動的時候,最好能夠同時發放更多數據和資訊,讓巿民安心應捐。這個結論與去年一模一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