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返回

香港演藝人協會於2006年5月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進行一項名為「香港傳媒侵犯公眾人物私隱的綜合研究」,研究共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提名調查,主要是以調查數據釐定市民最熟悉以藝人私生活作為題材的「八卦」雜誌,在調查中,最多人提及的4本雜誌再被納入第二階段的詳細分析;第二階段研究屬於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主要通過辨識程序(coding process),根據2006年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書《私隱權:規管秘密監察》內所建議的兩項刑事罪行,判別雜誌相片故事的資料是否屬於報告書建議的違法物品或事項,以及進行一些基本資料分析。至於第三階段的研究主要是根據第二階段所得出的結果,透過電話訪問,瞭解本港市民對雜誌侵犯公眾人物私穩的意見,以及對一些個案的反應。整個綜合研究主要是透過三個階段的結果深入瞭解市面「八卦」雜誌侵犯公眾人物私隱的情況及嚴重程度,以及大眾對現時「八卦」雜誌侵犯藝人私隱的看法及意見,希望為各界人士提供具參考價值的數據。
 
與其他研究一樣,三個階段的研究設計包括調查問卷及辨別指引均由民研計劃諮詢香港演藝人協會後獨立進行,所有操作、數據收集及分析亦由民研計劃獨立執行,不受任何機構影響。換句話說,港大民研計劃在今次調查的設計及運作上絕對獨立自主,結果亦由民研計劃全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