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4日新聞公報 |
| 公報簡要 | 最新數據 | 分析評論 | 未來發放(暫定)
| 詳細結果 (香港新聞傳媒的評價) | |
公報簡要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9月7至11日,透過真實訪員以隨機抽樣方式,成功以電話訪問1,011名香港巿民,發現對比五個月前,新聞傳媒的整體公信力評分顯著上升,達到九八年九月以來的新高。超過六成市民表示滿意本地新聞傳媒的表現,是回歸以來的新高,但數字就仍然低於巿民對新聞自由的滿意程度。在多種新聞傳媒之中,巿民對電視的滿意程度仍然最高,然後是電台,兩者的滿意淨值分別為正70及57個百分比;對報章及互聯網的滿意淨值分別為正23及20個百分比;而對雜誌的滿意淨值則為負41個百分比。大部分巿民都認為新聞傳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但亦同時有誤用或濫用新聞自由。認為存在自我審查者超過一半,主要認為傳媒在批評中央政府時有所顧忌,但批評特區政府就顧忌不多。在95%置信水平下,有關百分比的最高抽樣誤差不多於+/-3個百分比,評分誤差則不超過+/-0.09分,評分調查的回應率為65%。
注意事項:
[1] 《香港大學民意網站》的網址為http://hkupop.pori.hk,傳媒可到網站參閱調查細節。
[2] 香港新聞傳媒評價調查的樣本為1,011個,並非1,011乘以回應率65.3%,過去有不少傳媒在報導上犯了上述錯誤。
[3] 在95%置信水平下,調查中有關百分比的最高抽樣誤差為+/-1至+/-3個百分比之間,評分誤差則不超過+/-0.09分。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傳媒引用有關數字時,可以註明「在95%置信水平下,評分誤差不超過+/-0.09分,百分比誤差不超過+/-3個百分比」。
[4] 因為調查存在抽樣誤差,數字不能過份精確,因此,傳媒在引用本調查的百分比數字時,應避免使用小數點,在引用評分數字時,則可以使用一個小數點。
[5] 調查數據並非透過音頻互動系統取得,倘若調查機構以「電腦隨機抽樣電話訪問」或類似文字來掩飾音頻互動調查,是不專業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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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數據
民研計劃今日如期在《民意網站》發放有關香港新聞傳媒評價的調查結果。按照慣例,有關調查數字已經按照政府統計處提供之2010年中全港人口年齡及性別分佈初步統計數字,以「加權」方法作出調整。
香港新聞傳媒評價調查的最新樣本資料:
調查日期 |
總樣本數 |
回應比率 |
百分比誤差[6] |
7-11/9/2010 |
1,011 |
65.3% |
+/-3% |
[6] 有關誤差數字均以95%置信水平及整體樣本計算。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
市民對新聞傳媒整體表現的近期評價,表列如下:
調查日期 |
6-9/4/09 |
7-13/9/09 |
15-25/4/10 |
7-11/9/2010 |
最新變化 |
樣本基數 |
1,010 |
1,002 |
1,020 |
1,011 |
-- |
整體回應比率 |
67.5% |
69.7% |
69.8% |
65.3% |
-- |
最新結果 |
結果 |
結果 |
結果 |
結果及誤差[7] |
-- |
市民對香港新聞傳媒整體公信力評分 |
6.09[9] |
6.25[9] |
6.18 |
6.53+/-0.09 |
+0.35[9] |
市民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滿意率[8] |
74% |
75% |
71%[9] |
73+/-3% |
+2% |
市民對香港新聞自由的不滿率[8] |
7% |
9% |
14%[9] |
11+/-2% |
-3%[9]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報道負責任的比率[8] |
29% |
34%[9] |
32% |
41+/-3% |
+9%[9]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報道不負責任的比率[8] |
28% |
24%[9] |
29%[9] |
17+/-2% |
-12%[9]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的比率 |
75% |
75% |
71%[9] |
73+/-3% |
+2%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的比率 |
20% |
21% |
23% |
21+/-3% |
-2%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誤用/濫用新聞自由的比率 |
67%[9] |
59%[9] |
62% |
61+/-3% |
-1%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沒有誤用/濫用新聞自由的比率 |
26%[9] |
33%[9] |
30% |
32+/-3% |
+2%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自我審查的比率 |
47% |
51%[9] |
48% |
51+/-3% |
+3%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沒有自我審查的比率 |
40% |
34%[9] |
40%[9] |
34+/-3% |
-6%[9]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特區政府時有顧忌的比率 |
31% |
27%[9] |
30% |
34+/-3% |
+4%[9]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特區政府時沒有顧忌的比率 |
65% |
69%[9] |
66% |
60+/-3% |
-6%[9]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中央政府時有顧忌的比率 |
65%[9] |
59%[9] |
63%[9] |
63+/-3% |
--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中央政府時沒有顧忌的比率 |
30% |
33% |
31% |
31+/-3% |
-- |
[7] 表中所有誤差數字以95%置信水平計算。95%置信水平,即是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傳媒引用上述數字時,可以註明「在95%置信水平下,評分誤差不超過+/-0.09分,百分比誤差不超過+/-3%」;以前調查的誤差數值請參閱網站。
[8] 數字採自五等量尺。
[9] 該等變化超過在95%置信水平的抽樣誤差,表示有關變化在統計學上表面成立。不過,數字變化在統計學上成立與否,並不等同有關變化的實際用途和意義。
最新調查發現,以0-10分為標準,市民對香港新聞傳媒整體公信力的評分,最新數字為6.53分,73%被訪市民表示滿意香港的新聞自由程度,41%認為香港新聞傳媒的報道盡責,73%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但亦有61%指其有誤用或濫用新聞自由。此外,51%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自我審查,34%認為沒有;而為數34%被訪者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特區政府時有顧忌,認為批評中央政府時有顧忌的,則有63%。至於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對各媒體表現的滿意率等其他題目之結果如下:
調查日期 |
6-9/4/09 |
7-13/9/09 |
15-25/4/2010 |
7-11/9/2010 |
最新變化 |
樣本基數 |
1,010 |
1,002 |
1,020 |
1,011 |
-- |
整體回應比率 |
67.5% |
69.7% |
69.8% |
65.3% |
-- |
最新結果 |
結果 |
結果 |
結果 |
結果及誤差[10] |
--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電視 |
86% |
83%[13] |
85% |
84+/-2% |
-1%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報章 |
75% |
68%[13] |
69% |
69+/-3% |
--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互聯網 |
37%[13] |
39% |
36% |
42+/-3% |
+6%[13]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電台 |
37% |
32%[13] |
33% |
27+/-3% |
-6%[13]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朋友 |
12% |
12% |
11% |
15+/-2% |
+4%[13] |
認為電視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59% |
55%[13] |
51%[13] |
57+/-3% |
+6%[13] |
認為報章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13% |
18%[13] |
17% |
15+/-2% |
-2% |
認為電台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14% |
13% |
15% |
11+/-2% |
-4%[13] |
認為互聯網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4% |
4% |
5% |
4+/-1% |
-1% |
認為家人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3%[13] |
2% |
2% |
2+/-1% |
-- |
市民對電視表現的滿意率[11] |
72% |
66%[13] |
73%[13] |
74+/-3% |
+1% |
市民對電視表現的不滿率[11] |
4% |
6% |
7% |
4+/-2% |
-3%[13] |
市民對電台表現的滿意率[11] |
60%[13] |
56%[13] |
66%[13] |
61+/-3% |
-5%[13] |
市民對電台表現的不滿率[11] |
4% |
3% |
6%[13] |
4+/-1% |
-2%[13] |
市民對報章表現的滿意率[11] |
37% |
38% |
41% |
39+/-3% |
-2% |
市民對報章表現的不滿率[11] |
17% |
18% |
19% |
16+/-2% |
-3%[13] |
市民對互聯網表現的滿意率[11] [12] |
-- |
-- |
35% |
31+/-3% |
-4%[13] |
市民對互聯網表現的不滿率[11] [12] |
-- |
-- |
13% |
11+/-2% |
-2% |
市民對雜誌表現的滿意率[11] |
7% |
8% |
9% |
7+/-2% |
-2% |
市民對雜誌表現的不滿率[11] |
45%[13] |
44% |
53%[13] |
48+/-3% |
-5%[13] |
市民對整體新聞傳媒表現的滿意率[11] |
50% |
53% |
60%[13] |
62+/-3% |
+2% |
市民對整體新聞傳媒表現的不滿率[11] |
8% |
8% |
8% |
5+/-1% |
-3%[13] |
[10] 表中所有誤差數字以95%置信水平計算。95%置信水平,即是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傳媒引用上述數字時,可以註明「在95%置信水平下,百分比誤差不超過+/-3%」;以前調查的誤差數值請參閱網站。
[11] 數字採自五等量尺。
[12] 為2010年4月新增題目。
[13] 該等變化超過在95%置信水平的抽樣誤差,表示有關變化在統計學上表面成立。不過,數字變化在統計學上成立與否,並不等同有關變化的實際用途和意義。
調查同時發現,分別為數84%及69%被訪市民表示主要透過電視及報章得悉新聞,當中57%認為前者報道的內容最為可信。至於各新聞渠道表現的評價方面,74%滿意電視的表現,表示滿意電台的,則為數61%。相對地,市民對文字傳媒及互聯網的滿意率則較低,報章、互聯網及雜誌的滿意率分別只有39%、31%及7%。整體而言,市民對上述新聞傳媒表現的滿意率,最新數字為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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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評論
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分析:「最新調查顯示,對比五個月前,新聞傳媒的整體公信力評分顯著上升,達到九八年九月以來的新高。超過六成市民表示滿意本地新聞傳媒的表現,是回歸以來的新高,但數字就仍然低於巿民對新聞自由的滿意程度。在多種新聞傳媒之中,巿民對電視的滿意程度仍然最高,然後是電台,兩者的滿意淨值分別為正70及57個百分比;對報章及互聯網的滿意淨值分別為正23及20個百分比;而對雜誌的滿意淨值則為負41個百分比。大部分巿民都認為新聞傳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但亦同時有誤用或濫用新聞自由。認為存在自我審查者超過一半,主要認為傳媒在批評中央政府時有所顧忌,但批評特區政府就顧忌不多。究竟是什麼事件影響巿民對傳媒的評價,讀者可以參閱《民意網站》中『民意日誌』所載的大事紀錄後再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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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發放(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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