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民意網站》第十次發放與now新聞台合作進行之政制改革民意調查返回

 
2010年6月14日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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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自1991年成立至今,一直進行各種類型民意研究,並為不同機構提供研究服務,條件是民研計劃可以獨立設計及進行研究,同時亦可以把研究結果向外公佈。2009年11月,民研計劃與now新聞台達成協議,進行「政制改革民意研究合作計劃」,主要目標在於以當下香港政制改革的討論為核心,示範獨立研究機構和專業新聞傳媒如何探討、分析、報導和評論民意,當中包括解釋和推介民意研究的專業操守。有關「合作計劃」包括在政府發表政改諮詢文件後,進行定期及突發性巿民意見抽樣調查,以及其他民意研究項目。所得數字由now新聞台在節目內首先發表,民研計劃則以新聞公報配合,供各界使用。now新聞台又同意民研計劃把有關節目上載到「香港大學民意網站」,作為公眾教育材料,而民研計劃亦同意now新聞台把合作計劃所取得的所有數據,用於沒有民研計劃參與的其他製作。有關合作計劃以往的調查結果已於去年12月至今年5月間,分9次向各界公佈。

鑑於立法會即將就政府建議之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方案進行表決,本合作計劃於是在6月上旬進行一次大型調查,以15條意見題目多方面測試市民對政改方案的支持程度及對普選的意見,當中部分題目取自民研計劃以往調查,包括「2007年政改方案調查系列」,當年系列詳情可參閱「民意網站」中「政制改革專頁」,網址為http://hkupop.pori.hk/chinese/features/political_reform/。今天的公佈是民研計劃與now新聞台合作進行之「政制改革」民意調查系列第十次公報,各界引述有關數字時,懇請註明出處。


最新數據

民研計劃今日透過 now新聞台發放的最新調查結果,已經按照政府統計處提供之2009年終全港人口年齡及性別分佈初步統計數字,以「加權」方法作出調整。現先列出有關調查的樣本資料:

調查日期

總樣本數

回應比率

百分比誤差[1]

8-10/6/2010

1,026

66.2%

+/-3%

[1] 有關誤差數字均以95%置信水平及整體樣本計算。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


一. 對政改整體認識程度

調查日期

19-23/11/09

29/1-2/2/10

8-10/6/2010

最新變化

樣本基數

1,001

1,003

1,026

--

整體回應比率

76.7%

65.4%

66.2%

--

百分比誤差 (95%置信水平) [2]

+/-3%

+/-3%

+/-3%

--

Q1. 政府於今年4月發表左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既建議方案,你對有關方案既認識程度係屬於多定少?[3]

8%

9%

16+/-2%

+7%[4]

一半半

17%

15%

18+/-2%

+3%[4]

68%

70%

65+/-3%

-5%[4]

唔知/難講

7%

6%

2+/-1%

-4%[4]

平均量值[3]

1.9 +/-0.1
(基數=932)

1.9 +/-0.1
(基數=939)

2.1 +/-0.1
(基數=1,004)

+0.2[4]

[2] 表中所有誤差數字以95%置信水平計算。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
[3] 數字採自五等量尺,平均量值是把所有答案按照正面程度,以1分最低5分最高量化成為1、2、3、4、5分,再求取樣本平均數值。2009年11月及2010年2月調查之題目為「政府於09年11月發表左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既諮詢文件,你對有關討論既認識程度係屬於多定少?」。
[4] 該等變化超過在95%置信水平的抽樣誤差,表示有關變化在統計學上表面成立。不過,數字變化在統計學上成立與否,並不等同有關變化的實際用途和意義。


調查日期

4-7/9/07

2-5/10/07

22-25/10/07

5-9/11/07

8-10/6/2010

最新變化

樣本基數

1,025

1,008

1,016

1,009

1,026

--

整體回應比率

66.0%

65.4%

67.4%

66.3%

66.2%

--

百分比誤差 (95%置信水平) [5]

+/-3%

+/-3%

+/-3%

+/-3%

+/-3%

--

Q2. 基本法第45條寫明行政長官既產生辦法根據香港既「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普選產生。如果你只得以下幾個答案選擇,你會揀係邊年實現普選行政長官?[訪員讀出首4項答案]

2012年

55%

58%

53%

54%

44+/-3%

-10%[6]

2017年

27%

26%

30%

30%

40+/-3%

+10%[6]

2022年

5%

5%

4%

5%

5+/-1%

--

2027年或以後

5%

3%

4%

5%

5+/-1%

--

不贊成普選行政長官

--

--

--

--

<1+/-1%

--

唔知/難講

8%

7%

9%

7%

5+/-1%

-2%[6]

Q3. 基本法第68條寫明立法會既產生辦法根據香港既「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全面普選。如果你只得以下幾個答案選擇,你會揀係邊年實現普選立法會?[訪員讀出首5項答案]

2012年

64%

67%

57%

60%

48+/-3%

-12%[6]

2016年

17%

18%

23%

21%

29+/-3%

+8%[6]

2020年

6%

4%

6%

7%

12+/-2%

+5%[6]

2024年

2%

2%

2%

2%

3+/-1%

+1%

2028年或以後

4%

2%

3%

3%

3+/-1%

--

唔知/難講

8%

7%

9%

7%

4+/-1%

-3%[6]

[5] 表中所有誤差數字以95%置信水平計算。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
[6] 該等變化超過在95%置信水平的抽樣誤差,表示有關變化在統計學上表面成立。不過,數字變化在統計學上成立與否,並不等同有關變化的實際用途和意義。


最新調查顯示,16%市民表示對政府於4月時發表的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建議方案認識多,認為認識少的佔65%。如果只得2012、2017、2022和2027年四個答案選擇的話,44%會選2012年實現普選行政長官,40%選2017年,而各有5%選2022年、2027年和不知道。普選立法會方面,如果只得2012、2016、2020、2024和2028年五個答案選擇的話,48%會選2012年實現普選立法會,29%選2016年,而選2020、2024、2028年和不知道的百分比分別為12%、3%、3%和4%。


二. 對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產生辦法的意見

調查日期

15-21/4/10[9]

26-29/4/10

18-20/5/10

8-10/6/2010

最新變化

樣本基數

543

1,010

1,015

1,026

--

整體回應比率

67.6%

69.5%

72.5%

66.2%

--

百分比誤差 (95%置信水平)[7]

+/-4%

+/-3%

+/-3%

+/-3%

--

Q4. 就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方面,政府現在建議將現有既800人選舉委員會,增加至1200人,當中包括約100名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既委員,而150名委員可提名1位行政長官候選人參加選舉,即係提名門檻設於8分之1。你有幾支持或者反對呢個建議?[7]

支持

41%

44%

39%

41+/-3%

+2%

一半半

10%

10%

10%

7+/-2%

-3%[8]

反對

33%

29%

34%

43+/-3%

+9%[8]

唔知/難講

16%

16%

16%

8+/-2%

-8%[8]

平均量值[7]

3.0 +/-0.1
(基數=456)

3.1 +/-0.1
(基數=842)

3.0 +/-0.1
(基數=844)

2.8 +/-0.1
(基數=938)

-0.2[8]

Q5. 政府係2005年提出,將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成員由800人加一倍到1,600人,包括全部民選區議員同埋大約100個委任區議員。政府宜家就提出增加半倍到1,200人,但就不包括委任區議員。你認為宜家呢個方案既民主成分,比上次進步定退步?

比上次進步

-- -- --

47+/-3%

--

比上次退步

-- -- --

35+/-3%

--

無分別

-- -- --

4+/-1%

--

唔知/難講

-- -- --

14+/-2%

--

Q6. 你估計根據政府宜家既建議,非建制派包括泛民主派人士,能夠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既機會有幾大或者幾細?[7]

-- -- --

13+/-2%

--

一半半

-- -- --

7+/-2%

--

-- -- --

70+/-3%

--

唔知/難講

-- -- --

10+/-2%

--

Q7. 考慮過所有你認為重要既因素後,你認為立法會議員應該通過定否決政府提出有關2012年政改方案特首選舉部份?

應該通過

-- -- --

49+/-3%

--

應該否決

-- -- --

42+/-3%

--

唔知/難講

-- -- --

9+/-2%

--

[7] 數字採自五等量尺,平均量值是把所有答案按照正面程度,以1分最低5分最高量化成為1、2、3、4、5分,再求取樣本平均數值。表中所有誤差數字以95%置信水平計算。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
[8] 該等變化超過在95%置信水平的抽樣誤差,表示有關變化在統計學上表面成立。不過,數字變化在統計學上成立與否,並不等同有關變化的實際用途和意義。
[9] 該項調查由明報贊助,並於4月30日公佈。


調查顯示,政府提出的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方案獲得41%市民支持,43%反對。倘若與2005年的方案比較,47%市民認為今年之方案較上次進步,35%認為較上次退步。根據現時政府之建議,13%市民估計非建制派包括泛民主派人士能夠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機會大,70%估計他們的機會小。當考慮過所有因素後,49%認為立法會議員應該通過2012年政改方案的特首選舉部份,認為應該否決則有42%。


三. 對2012年立法會選舉產生辦法的意見

Q8. 就2012年立法會選舉方面,政府現在建議增加5個直選同埋5個功能界別議席,合共70席。你有幾支持或者反對呢個建議?[10]

非常支持
11+/-2%

幾支持
34+/-3%

一半半
6+/-1%

幾反對
18+/-2%

非常反對
24+/-3%

唔知/難講
7+/-2%

合計
100%

支持 45+/-3%

反對 43+/-3%

Q9. 政府又建議2012年立法會新增既議席中,將6個功能界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以比例代表制互選產生,而其他現有既功能組別則保持不變。你有幾支持或者反對呢個建議?[10]

非常支持
8+/-2%

幾支持
35+/-3%

一半半
5+/-1%

幾反對
22+/-3%

非常反對
21+/-3%

唔知/難講
9+/-2%

合計
100%

支持 43+/-3%

反對 43+/-3%

Q11. 考慮過所有重要既因素後,你認為立法會議員應該通過定否決政府提出有關2012年政改方案立法會選舉部份?

應該通過 49+/-3% 應該否決 41+/-3%

唔知/難講
10+/-2%

合計
100%

調查日期

14-17/12/09

23-25/3/10

8-10/6/2010

最新變化

樣本基數

1,000

1,012

1,026

--

整體回應比率

70.5%

69.3%

66.2%

--

百分比誤差 (95%置信水平)[11]

+/-3%

+/-3%

+/-3%

--

Q10. 就立法會功能組別存在或廢除既問題,有意見認為應該留待今次政改方案通過後,再討論有關問題。但又有意見認為應該先討論有關問題,然後至表決政改方案。你贊成邊個意見多D?[13]

表決政改方案前討論

48%

49%

55+/-3%

+6%[12]

留待以後討論

33%

32%

39+/-3%

+7%[12]

唔知/難講

20%

19%

7+/-2%

-12%[12]

[10] 兩題之平均量值均為2.9分(抽樣誤差為+/-0.1),平均量值是把所有答案按照正面程度,以1分最低5分最高量化成為1、2、3、4、5分,再求取樣本平均數值。有關題目在以往系列中合併為「就2012年立法會選舉方面,政府現在建議增加5個直選同5個功能界別議席,合共70席,當中6個功能界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以比例代表制方式產生,而其他現有的功能組別則保持不變。你有幾支持或者反對呢個建議?」,而5月中支持和反對的比率分別為35%和37%。
[11] 表中所有誤差數字以95%置信水平計算。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
[12] 該等變化超過在95%置信水平的抽樣誤差,表示有關變化在統計學上表面成立。不過,數字變化在統計學上成立與否,並不等同有關變化的實際用途和意義。
[13] 調查中半數樣本採用「先甲後乙」而另一半則採用「先乙後甲」的提問方法,次次調查如是。具體而言,兩種問法分別是:「就立法會功能組別存在或者廢除既問題,有意見認為應該留待今次政改方案通過後,再討論有關問題。但又有意見認為應該先討論有關問題,然後至表決政改方案。你贊成邊個意見多D?」及「就立法會功能組別存在或者廢除既問題,有意見認為應該先討論有關問題,然後至表決政改方案。但又有意見認為應該留待今次政改方案通過後,再討論有關問題。你贊成邊個意見多D?」。


結果顯示,在政府提出的2012年立法會選舉方案中有關「增加5個直選及5個功能界別議席」之建議,獲得45%支持,43%反對;另一個建議為「將6個功能界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以比例代表制互選產生,而其他現有功能組別則保持不變」,就獲得43%支持,43%反對。當考慮過所有因素後,49%認為立法會議員應該通過2012年政改方案的立法會選舉部份,認為應該否決則有41%。就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有55%市民認為應該在表決今次政改方案前討論,而認為應該留在政改方案通過後,再討論有關問題的則佔39%。


四. 其他題目

調查日期

8-10/6/2010

樣本基數

1,026

整體回應比率

66.2%

百分比誤差(95%置信水平)[14]

+/-3%

Q12. 如果整個政改方案最終不獲通過,你認為邊個責任最大? [訪問員讀出首4項答案,次序由電腦隨機排列,只選1項]

中央政府

34+/-3%

泛民主派

28+/-3%

行政長官

19+/-2%

建制黨派

6+/-2%

其他

4+/-1%

以上皆否

2+/-1%

唔知/難講

7+/-2%

Q13. 人大常委會曾經決定香港係2012年不會實行雙普選,但係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及2020年可以普選立法會。你認為人大常委會呢個決定,係唔係已經保證左香港到時會有真正既普選?

35+/-3%

一半半

3+/-1%

唔係

54+/-3%

唔知/難講

8+/-2%

Q14. 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喬曉陽最近話,香港既普選要符合多個條件,包括要適應香港既行政主導政制,有利香港社會各階層,同埋有利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你贊成定反對喬曉陽呢個講法?

贊成

51+/-3%

一半半

5+/-1%

反對

38+/-3%

唔知/難講

6+/-2%

Q15. 係設定香港既普選定義時,你認為最重要考慮以下邊個因素? [訪員讀出首4項答案,次序由電腦隨機排列,只選1項]

中央政府既定義

26+/-3%

聯合國既定義

26+/-3%

特區政府既定義

23+/-3%

立法會既定義

16+/-2%

其他定義

2+/-1%

唔知/難講

6+/-2%

[14] 表中所有誤差數字以95%置信水平計算。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

調查亦反映,如果整個政改方案最終不獲通過,34%市民認為「中央政府」的責任最大,而認為責任最大是「泛民主派」、「行政長官」及「建制黨派」的,分別佔28%、19%和6%。此外,鑑於人大常委會曾經決定香港在2012年不會實行雙普選,但在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及2020年可以普選立法會,35%市民認為該決定已經保證香港屆時會有真正的普選,54%則不同意。人大常委副秘書長喬曉陽最近亦表示,香港的普選要符合多個條件,包括要適應香港的行政主導政制,有利香港社會各階層,及有利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對於這個講法,分別有51%贊成及38%反對。最後,當被問到在設定香港普選定義時要考慮什麼時,認為要考慮「中央政府」、「聯合國」、「特區政府」及「立法會」的定義之比率,分別為26%、26%、23%及16%。


分析評論

註:以下分析評論由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撰寫

調查顯示,雖然政改方案表決在即,但三分二巿民仍然覺得自己對方案認識少,覺得認識多的只及六分一,顯示巿民對政改方案的意見,仍然是基於一般印象多於具體細節。

由於巿民印象是主要因素,因此,巿民對民主進程的一般訴求便是一個重要考慮。調查顯示,對比兩年半前民研計劃進行的調查系列,巿民仍然是希望愈快普選愈好。2007年底,認為2012年是按照基本法第45及68條所指「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原則,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適當年份的巿民,有五成半至六成,連同認為應該推遲一屆者,合計超過八成。在最新調查中,仍然認為2012年是合適年份者跌至四至五成,但連同認為可以推遲一屆者,合計比率就有八成左右。顯示雖然不少巿民已經接受2012年沒有普選,但仍然希望愈快愈好。

對於政府現時建議的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調查顯示,經過政府一輪宣傳攻勢後,巿民的支持比率並沒有明顯上升,反對聲音反而有所增加,最新比率是41贊成對43反對,可謂意見分歧互不過半。若與2005年政改方案比較,認為今年政改方案中關於行政長官選舉部份比上次進步者,接近五成但不過半。認為比上次退步者亦超過三分一,顯示巿民並不覺得今年的方案有明顯進步,七成巿民更加認為現時方案容許非建制派人士取得行政長官候選人資格的機會「很細」或「幾細」。不過,在權衡所有重要因素後,認為立法會應該通過政改方案行政長官選舉部份的巿民有四成九,未及半數,但就比認為應該否決方案的高出7個百分比,即比率為49對42。(上次調查中巿民對整個政改方案的贊成與反對比率是46對37,但提問方式就略有不同。)

至於2012年立法會選舉辦法方面,贊成與反對政府方案主要內容的,又是意見分歧互不過半。在權衡所有重要因素後,認為立法會應該通過政改方案立法會選舉部份的巿民又是四成九,未及半數,但就比認為應該否決方案的高出8個百分比,即比率為49對41,情況與行政長官選舉方案幾乎一樣。

總結政改發展,雖然超過半數巿民贊成喬曉陽最近的講話,謂香港實行普選要符合多個條件,包括要適應行政主導政制,有利社會各階層和有利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但只有四分一巿民認為中央政府對普選的定義,是香港發展普選的主要考慮因素。另一方面,超過半數巿民覺得人大常委就香港可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和可在2020年普選立法會的決定,未能保證到時會有真正普選。換言之,香港巿民對中央政府的承諾,似乎仍然相當懷疑。難怪一旦政改方案不獲通過的話,三分一巿民認為中央政府的責任最大,泛民次之,特首再次之。解決現今政改的困局,中央政府的作用不可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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