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民研發放市民對香港新聞傳媒的評價返回
2017年4月17日 新聞公報
| 詳細結果 (香港新聞傳媒的評價) |
特別宣佈
1. 2017年7月起,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民研計劃)除了使用固網電話號碼進行抽樣調查外,亦加入手機號碼混合使用,固網及手機樣本比例為四比一。經過三個月的測試,民研計劃在2017年10月正式把混合樣本常規化,作為定期民意調查的統計方法。2018年4月開始,民研計劃再增加手機樣本的比例,令固網及手機樣本比例為二比一。民研計劃今日發放的數據已整合固網電話及手機號碼兩個部份。
2. 在促進學術研究和理性討論的基礎上,民研計劃早前已在《香港大學民意網站》(http://hkupop.pori.hk)發放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前特首董建華、曾蔭權及梁振英的定期特首民望評分及相關人口變項的原始數據,供各界考證。惟請用家使用及引用有關數據時,按照學術慣例註明出處。
公報簡要
民研計劃在2018年4月2至4日期間,透過真實訪員以隨機抽樣方式,成功以電話訪問1,003名香港巿民,發現對比半年前,巿民對新聞傳媒整體公信力的評價變化不大,最新評分為5.67分,而對新聞自由的滿意淨值則下跌3個百分點至正12個百分點。在多種新聞傳媒之中,電視和互聯網繼續是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論表現滿意程度,巿民對電台的表現最為滿意,淨值為正48個百分點,然後是電視,淨值為正28個百分點。整體而言,市民對新聞傳媒整體表現的最新滿意淨值為正30個百分點。此外,較多巿民認為新聞傳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但差距逐步收窄,淨值下跌至正3個百分點,再創1997年相關調查問題開展以來新低。同時,市民亦認為傳媒有誤用或濫用新聞自由,淨值為正27個百分點。而認為報道負責和不負責者分別佔25%和40%。此外,56%認為香港的新聞傳媒有自我審查,30%認為沒有,淨值為正26個百分點。大部分市民認為傳媒在批評中央政府時有所顧忌,淨值正45個百分點,為1998年以來新高。而認為傳媒在批評特區政府時有所顧忌的比率亦高於認為沒有顧忌的比率,淨值為正12個百分點,為1997年相關調查問題開展以來新高。在95%置信水平下,各項百分比的最高抽樣誤差為+/-4個百分點,評分及淨值誤差另計,調查的回應率為58%。
注意事項:
[1]《香港大學民意網站》的網址為http://hkupop.pori.hk,傳媒可到網站參閱調查細節。
[2] 調查之樣本為1,003個成功個案,並非1,003乘以回應率57.9%,過去有不少傳媒在報導上犯了上述錯誤。
[3] 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傳媒引用本調查的評分數字時,可以註明「在95%置信水平下,各項評分誤差不超過+/-0.15,百分比誤差不超過+/-4%,淨值誤差不超過+/-8%」。
[4] 因為調查存在的抽樣誤差及處理數據的捨入過程,數字不能過份精確,合計數字亦未必完全準確。因此,傳媒在引用有關調查的百分比數字時,應避免使用小數點,在引用評分數字時,則可以使用一個小數點。
[5] 調查數據並非透過音頻互動系統取得,倘若調查機構以「電腦隨機抽樣電話訪問」或類似文字來掩飾音頻互動調查,是不專業的做法。
最新數據
民研計劃今日發放有關香港新聞傳媒評價的調查結果。2017年7月起,民研計劃把沿用多年的加權方法改良,除了考慮年齡、性別和教育程度外,加入經濟活動身分予以調整。今天公佈的最新數據,已經按照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收集之全港人口年齡及性別分佈統計數字,以及政府統計處提供之2017年教育程度(最高就讀程度)及經濟活動身分統計數字,以「反覆多重加權法」作出調整。此外,手機樣本亦已按照固網樣本中民情指數的基礎數據進行調整,再作統計。現先列出最新調查的樣本資料:
調查日期 |
實效樣本數目 |
實效回應比率 |
最高百分比誤差[6] |
2-4/4/2018 |
1,003 |
57.9% |
+/-3% |
[6] 有關誤差數字均以95%置信水平及整體樣本計算。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個別題目如果只涉及調查內若干次樣本,百分比誤差會相應增加。評分誤差則會按照樣本評分的分佈情況另行推算。
市民對新聞傳媒整體表現的近期評價,表列如下:
調查日期 |
19-22/9/16 |
10-12/4/17 |
3-4/10/17 |
2-4/4/18 |
最新變化 |
樣本基數[7] |
1,012 |
1,001 |
1,005 |
1,00 3 |
-- |
回應比率* |
72.4% |
72.3% |
59.5% |
57.9% |
-- |
最新結果 |
結果 |
結果 |
結果 |
結果及
|
-- |
市民對香港新聞傳媒整體公信力評分 |
5.66[10] |
5.69 |
5.77 |
5.67+/-0.15 |
-0.1 |
市民對香港新聞自由滿意率[9] |
45% |
55%[10] |
47%[10] |
48+/-4% |
+1% |
市民對香港新聞自由不滿率[9] |
39%[10] |
31%[10] |
32% |
36+/-4% |
+4% |
滿意率淨值 |
7% |
24%[10] |
15%[10] |
12+/-7% |
-3% |
平均量值[9] |
3.0 (基數=531) |
3.3[10] (基數=649) |
3.2 (基數=524) |
3.1+/-0.1 (基數=615) |
-0.1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報道負責任比率[9] |
32% |
33% |
30% |
25+/-3% |
-5%[10]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報道不負責任比率[9] |
35%[10] |
36% |
40% |
40+/-4% |
-- |
淨值 |
-3%[10] |
-3% |
-10% |
-15+/-6% |
-5% |
平均量值[9] |
2.9 (基數=609) |
2.9 (基數=569) |
2.8 (基數=499) |
2.8+/-0.1 (基數=614) |
--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比率 |
56% |
62%[10] |
52%[10] |
47+/-4% |
-5%[10]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比率 |
35% |
28%[10] |
42%[10] |
44+/-4% |
+2% |
淨值 |
21%[10] |
34%[10] |
10%[10] |
3+/-8% |
-7%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誤用/濫用新聞自由比率 |
52% |
61%[10] |
56%[10] |
58+/-4% |
+2%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沒有誤用/濫用新聞自由比率 |
37%[10] |
27%[10] |
33%[10] |
32+/-4% |
-1% |
淨值 |
16% |
34%[10] |
23%[10] |
27+/-7% |
+4%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自我審查比率 |
49% |
51% |
53% |
56+/-4% |
+3%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沒有自我審查比率 |
31% |
30% |
33% |
30+/-4% |
-3% |
淨值 |
18% |
22% |
20% |
26+/-7% |
+6%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特區政府時有顧忌比率 |
49% |
44%[10] |
51%[10] |
53+/-4% |
+2%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特區政府時沒有顧忌比率 |
42%[10] |
47%[10] |
44% |
42+/-4% |
-2% |
淨值 |
7% |
-4%[10] |
7%[10] |
12+/-8% |
+5%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中央政府時有顧忌比率 |
57%[10] |
58% |
67%[10] |
69+/-4% |
+2% |
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中央政府時沒有顧忌比率 |
31% |
33% |
25%[10] |
24+/-3% |
-1% |
淨值 |
26%[10] |
25% |
41%[10] |
45+/-7% |
+4% |
* 2017年9月前以「整體回應比率」顯示,之後以「實效回應比率」顯示。
[7] 本系列題目每次只涉及有關定期調查的次樣本,每題樣本數目不等,而是次調查的次樣本基數是介乎572至663之間,加大誤差數字已經列明表內。
[8] 表中所有誤差數字以95%置信水平計算。95%置信水平,即是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傳媒引用上述數字時,可以註明「在95%置信水平下,評分誤差不超過+/-0.15分,百分比誤差不超過+/-4%,淨值誤差不超過+/-8%」;以前調查的誤差數值請參閱網站。
[9] 數字採自五等量尺,平均量值是把所有答案按照正面程度,以1分最低5分最高量化成為1、2、3、4、5分,再求取樣本平均數值。
[10] 該等變化超過在95%置信水平的抽樣誤差,表示有關變化在統計學上表面成立。不過,數字變化在統計學上成立與否,並不等同有關變化的實際用途和意義,而不同調查的加權方法亦可能有所不同。
最新調查發現,以0-10分為標準,市民對香港新聞傳媒整體公信力的評分,最新數字為5.67分,48%被訪市民表示滿意香港的新聞自由程度,36%表示不滿,滿意淨值為正12個百分點,平均量值為3.1,即接近「一半半」;25%認為香港新聞傳媒的報道盡責,40%認為不負責任,淨值為負15個百分點,平均量值為2.8,即「一半半」與「幾不負責任」之間;47%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淨值為正3個百分點,但同時有58%指其有誤用或濫用新聞自由,淨值為正27個百分點。此外,56%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自我審查,30%認為沒有,淨值為正26個百分點;而53%被訪者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批評特區政府時有顧忌,淨值為正12個百分點,認為批評中央政府時有顧忌的,則有69%,淨值為正45個百分點。至於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對各媒體表現的滿意率等其他題目之結果如下:
調查日期 |
19-22/9/16 |
10-12/4/17 |
3-4/10/17 |
2-4/4/18 |
最新變化 |
樣本基數[11] |
1,012 |
1,001 |
1,005 |
1,00 3 |
-- |
回應比率* |
72.4% |
72.3% |
59.5% |
57.9% |
-- |
最新結果 |
結果 |
結果 |
結果 |
結果及
|
--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電視 |
74% |
75% |
79% |
74+/-3% |
-5%[14]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互聯網 |
59%[14] |
59% |
60% |
67+/-4% |
+7%[14]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報章 |
47% |
42%[14] |
54%[14] |
48+/-4% |
-6%[14]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電台 |
26%[14] |
20%[14] |
32%[14] |
29+/-3% |
-3% |
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朋友 |
14% |
11% |
17%[14] |
19+/-3% |
+2% |
認為電視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33%[14] |
42%[14] |
38% |
32+/-4% |
-6%[14] |
認為互聯網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17%[14] |
15% |
14% |
17+/-3% |
+3% |
認為電台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13% |
14% |
17% |
17+/-3% |
-- |
認為報章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15% |
17% |
15% |
14+/-3% |
-1% |
認為家人是最值得信任的新聞渠道之比率 |
5% |
2%[14] |
4% |
6+/-2% |
+2% |
市民對電台表現的滿意率[13] |
51%[14] |
56%[14] |
54% |
61+/-4% |
+7%[14] |
市民對電台表現的不滿率[13] |
13%[14] |
11% |
14% |
13+/-3% |
-1% |
滿意率淨值 |
37%[14] |
45%[14] |
40% |
48+/-6% |
+8%[14] |
平均量值[13] |
3.5[14] (基數=503) |
3.6 (基數=479) |
3.6 (基數=464) |
3.6+/-0.1 (基數=496) |
-- |
市民對電視表現的滿意率[13] |
49% |
57%[14] |
53% |
52+/-4% |
-1% |
市民對電視表現的不滿率[13] |
24%[14] |
18%[14] |
24%[14] |
24+/-3% |
-- |
滿意率淨值 |
26%[14] |
40%[14] |
29%[14] |
28+/-6% |
-1% |
平均量值[13] |
3.3 (基數=538) |
3.4 (基數=522) |
3.3 (基數=554) |
3.3+/-0.1 (基數=676) |
-- |
市民對互聯網表現的滿意率[13] |
38% |
36% |
39% |
43+/-4% |
+4% |
市民對互聯網表現的不滿率[13] |
18% |
22% |
20% |
21+/-3% |
+1% |
滿意率淨值 |
20% |
14% |
19% |
22+/-6% |
+3% |
平均量值[13] |
3.3 (基數=431) |
3.2 (基數=470) |
3.3 (基數=410) |
3.3+/-0.1 (基數=552) |
-- |
市民對報章表現的滿意率[13] |
33% |
37% |
38% |
39+/-4% |
+1% |
市民對報章表現的不滿率[13] |
29%[14] |
29% |
27% |
30+/-4% |
+3% |
滿意率淨值 |
4%[14] |
8% |
11% |
9+/-7% |
-2% |
平均量值[13] |
3.0[14] (基數=513) |
3.1 (基數=491) |
3.1 (基數=490) |
3.0+/-0.1 (基數=607) |
-0.1 |
市民對雜誌表現的滿意率[13] |
13% |
10% |
13% |
19+/-3% |
+6%[14] |
市民對雜誌表現的不滿率[13] |
38%[14] |
46%[14] |
41%[14] |
45+/-4% |
+4% |
滿意率淨值 |
-25% |
-36%[14] |
-28%[14] |
-26+/-6% |
+2% |
平均量值[13] |
2.5 (基數=464) |
2.4 (基數=386) |
2.5 (基數=430) |
2.5+/-0.1 (基數=482) |
-- |
市民對新聞傳媒整體表現的滿意率[13] |
43%[14] |
47% |
48% |
50+/-4% |
+2% |
市民對新聞傳媒整體表現的不滿率[13] |
20%[14] |
19% |
18% |
20+/-3% |
+2% |
滿意率淨值 |
23%[14] |
28% |
31% |
30+/-7% |
-1% |
平均量值[13] |
3.2[14] (基數=546) |
3.3 (基數=700) |
3.3 (基數=520) |
3.3+/-0.1 (基數=531) |
-- |
* 2017年9月前以「整體回應比率」顯示,之後以「實效回應比率」顯示。
[11] 本系列題目每次只涉及有關定期調查的次樣本,每題樣本數目不等,而是次調查的次樣本基數是介乎549至706之間,加大誤差數字已經列明表內。
[12] 表中所有誤差數字以95%置信水平計算。95%置信水平,即是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傳媒引用上述數字時,可以註明「在95%置信水平下,百分比誤差不超過+/-4%,淨值誤差不超過+/-7%」;以前調查的誤差數值請參閱網站。
[13] 數字採自五等量尺,平均量值是把所有答案按照正面程度,以1分最低5分最高量化成為1、2、3、4、5分,再求取樣本平均數值。
[14] 該等變化超過在95%置信水平的抽樣誤差,表示有關變化在統計學上表面成立。不過,數字變化在統計學上成立與否,並不等同有關變化的實際用途和意義,而不同調查的加權方法亦可能有所不同。
調查同時發現,分別為數74%及67%被訪者表示主要透過電視及互聯網得悉新聞,有32%被訪者認為前者報道的內容最為可信。至於各新聞渠道表現的評價方面,61%被訪者滿意電台的表現,表示滿意電視和互聯網的,則為數52%及43%,三個渠道的滿意淨值分別為正48、28及22個百分點,平均量值分別為3.6、3.3及3.3,即介乎「一半半」與「幾滿意」之間。相對地,市民對文字傳媒的滿意率則較低,報章和雜誌的滿意率分別只有39%及19%,滿意淨值分別為正9及負26個百分點,而平均量值分別為3.0及2.5,前者接近「一半半」,後者則介乎「一半半」與「幾不滿意」之間。整體而言,市民對上述新聞傳媒表現的滿意率,最新數字為50%,滿意淨值為正30個百分點,平均量值為3.3,即介乎「一半半」與「幾滿意」之間。
分析評論
註:以下分析評論由民研計劃高級數據分析師戴捷輝撰寫
最新調查顯示,對比半年前,巿民對新聞傳媒整體公信力的評價變化不大,最新評分為5.67分,而對新聞自由的滿意淨值則下跌3個百分點至正12個百分點。在多種新聞傳媒之中,電視和互聯網繼續是市民的主要新聞來源。論表現滿意程度,巿民對電台的表現最為滿意,淨值為正48個百分點,然後是電視,淨值為正28個百分點。整體而言,市民對新聞傳媒整體表現的最新滿意淨值為正30個百分點。
此外,較多巿民認為新聞傳媒有充分發揮言論自由,但差距逐步收窄,淨值下跌至正3個百分點,再創1997年相關調查問題開展以來新低。同時,市民亦認為傳媒有誤用或濫用新聞自由,淨值為正27個百分點。而認為報道負責和不負責者分別佔25%和40%。此外,56%認為香港的新聞傳媒有自我審查,30%認為沒有,淨值為正26個百分點。大部分市民認為傳媒在批評中央政府時有所顧忌,淨值正45個百分點,為1998年以來新高。而認為傳媒在批評特區政府時有所顧忌的比率亦高於認為沒有顧忌的比率,淨值為正12個百分點,為1997年相關調查問題開展以來新高。究竟是什麼事件影響巿民對傳媒的評價,讀者可以參閱《民意網站》中「民意日誌」所載的大事紀錄後再自行判斷。
未來發放(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