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澳門市民期望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公開諮詢,但不認為安定繁榮與民主自由之間存在矛盾返回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新聞公報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自1992年起便開始在澳門進行實地研究,瞭解澳門的民情發展,十年來共進行了9項研究,當中又以選舉研究及民意測驗為主要項目。所有調查研究均由民意研究計劃的研究隊伍獨立進行,不受任何政府、贊助機構或團體影響。

 

港澳回歸後,兩地的民情發展愈益密切。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與建設澳門聯盟最近達成協議,進行一項初步為期一年的「澳門地區定期民意研究合作計劃」,一則在澳門建立一套科學化的民意調查機制、加強收集民意的渠道,促進民調在澳門的發展,二則提供科學民意數據作為兩地比較研究之用。

 

是項合作計劃的首項調查已於8月21至25日在澳門當地進行,其中一部份是探討澳門市民對基本法23條的意見,結果今日公佈。調查屬於訪員執行隨機抽樣電話訪問,成功個案565名,全屬18歲或以上澳門市民,整體回應率為64.1%。在95%置信水平下,各項百分比統計的抽樣誤差為少於正負4%。

 

調查發現,85%被訪澳門市民承認對基本法23條認識不足,認識者只佔9%。認為基本法23條對自己及其下一代影響不大的比率,分別為64%及33%。三成有社團背景的被訪者中只有四分一認為其社團領袖能夠代表他們的意見。

 

就立法原則而言,分別有49%、46%及43%的被訪者認為「社會整體利益」、「人權」及「個人自由」最為重要。「國家安全」及「新聞自由」則分別佔39%及31%。不過,48%被訪市民認為「安定繁榮」及「民主自由」並沒有矛盾,認為有矛盾者只有36%。至於諮詢渠道方面,50%被訪市民認為進行民意調查是最重要的諮詢方法,其次為安排公開諮詢大會、邀請巿民提交意見書、及印發公開諮詢文件等。

 

調查亦顯示,倘若澳門政府在基本法23條立法上不理會巿民的意見,41%被訪市民表示會考慮上街遊行,表示不會者亦佔42%。另外,如果基本法23條最後立法違反巿民的意願,36%表示會接受現實,34%會依法繼續爭取,13%則選擇公民抗命。

 

對於上述結果,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主任鍾庭耀認為:「前車可鑑,澳門特區政府處理基本法23條立法時應該更加重視民意,從善如流。況且,澳門巿民對特首何厚鏵及澳門特區政府的滿意程度向來偏高,立法的阻力應該不大。不過,調查明確顯示,澳門巿民希望政府在立法前能夠直接公開諮詢巿民,不應只靠社團領袖傳達意見。」

 

建設澳門聯盟負責人方文達亦認為:「澳門特區政府怎樣才能做到使中央政府放心、澳門巿民又滿意,正是考驗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方文達認為,香港特區就基本法23條立法所遇到的問題,主要未能消除巿民的疑慮,因此,澳門特區政府的工作重點應放在消除巿民的疑慮上。方文達建議澳門特區政府開展多渠道的諮詢,包括印發公開諮詢文件、邀請巿民提交意見書、安排公開諮詢大會、與社團公開討論及進行民意調查。

 

有關調查的樣本資料及詳細數據已在《民意網站》刊載,各界人士如對調查方法有任何疑問,研究組的成員會樂於解答,但不會就調查結果再作評述。各界人士或新聞工作者如有其他問題,歡迎把問題以電郵方式傳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研究組會盡快作答。《民意網站》內一切內容與香港大學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