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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政策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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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財經新聞

2003-09-15

區會候選人吹噓「成功爭取」或違法

  廉政公署提醒參加十一月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倘若在宣傳品上吹噓「成功爭取」某些政策或公共設施,一經查核與事實不符,則可能構成虛假廣告陳述,最高可被判監三年。

  回歸後第二屆區議會選舉將於十一月二十三日舉行,廉署(選舉?鉎統籌)總廉政主任張愛倫表示,廉署在上屆區議會選舉中接獲最多的投訴是有關虛假廣告的陳述,包括誇大學歷,如「明明是中學畢業,就話自己大學畢業」;誇大資歷,如「明明是電子技工,就自稱為電子工程師」;以及吹噓「成功爭取」某些政策或公共設施等,有關語句也可能構成虛假陳述。

  問及「成功爭取」如何定義,張愛倫舉例說:「你話成功爭取興建某個公園,若你提交過好多文件,大家一看便明白,若你只是開過一兩次會議,討論公園選址是否適當等,便可能有問題,候選人有懷疑應自行徵詢法律意見。」問及候選人會否藉此互相投訴,她強調,向廉署報假案屬刑事罪行,過往候選人互相誣告的情況並不嚴重。

  張愛倫表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於二○○○年修訂,候選人必須注意,種票和銷毀選票等以往被視為非法行為的罪行,已被重新定義為較嚴重的舞弊行為,最高刑罰由監禁三年及罰款二十萬元,提高至監禁七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對於只屬技術性和性質輕微的選舉違法行為,廉署通常只會口頭警告或警誡,上屆區議會選舉廉署收到五百多宗投訴,只有十六人被檢控,六人被定罪。今屆區議會選舉的部分候選人現已開始進行宣傳,廉署至今收到八宗投訴,主要涉選民登記問題。張愛倫表示,相較於其他國家和地區,香港的選舉可算是非常廉潔。

  村代表選舉月前結束,廉署至今收到一百一十四宗投訴,暫時有兩人因涉嫌虛報地址被起訴,七人遭口頭警告,三人遭警誡。由於村選候選人提交選舉申報書的限期還未到,張愛倫預計稍後會有更多投訴個案。她表示,這是首次受到選舉法例監管的村代表選舉,難以評論村選的貪污情況有否惡化。

  政府就區議會選舉給予廉署撥款,由上屆的一百四十萬元,大幅削減至今屆的一百萬元,問及會否影響廉署的宣傳工作,張愛倫說:「現在好多東西都便宜了。」■

文章編號: 2003091539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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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06
大公報

2003-09-15

距提名時間尚有一個月 區會選前廉署接八宗舉報

【本報訊】記者吳國寅報道: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將於十一月舉行,而距離接受提名時間亦尚有一個月,不過廉政公署至今已接獲八宗有關今屆區議會選舉的舉報。廉署社區關係處選舉事務統籌張愛倫表示,在過往的選舉,廉署亦曾於選舉前接獲舉報,故廉署迄今已接獲八宗舉報並不代表本港的賄選問題惡化。

張愛倫指出,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將會納入在二千年修訂的《 選舉(舞弊及非法 行為)條例》的監管範圍,部分在九九年區議會選舉時,被舊有的《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界定的非法行為,例如「種票」、「污損或銷毀提名書」及「污損或銷毀選票」等行為,在新法例下將被界定為舞弊行為,以反映該等行為的嚴重性。

她稱,由於舞弊行為較為嚴重,故觸犯法例的人士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入獄七年,而觸犯非法行為則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入獄三年。

而廉署由去屆區議會選舉接獲的舉報數字分析所得,大部分觸犯的非法行為都是「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即可能是跨大申報的學歷、專業資格或過去的公績等。

張愛倫強調,香港的選舉一向均被國際社會認同廉潔選舉,雖然每次選舉廉署也接獲有關的投訴,但基於每次選舉涉及的人數眾多,協助候選人的人士未必全部熟悉有關法例,故這種情況是難於避免的。

她又表示,雖然廉署至今已接獲八宗關於新一屆區議會選舉舉報,但這並不代表本港的賄選問題惡化,因為接獲投訴亦未必等同有人犯法。

為了推動廉潔選舉的訊息,廉署已動用一百萬元制訂一套全面性的宣傳和教育活動,主動為參選人、選舉代理人及選民提供所需的服務和資料,廉署更早於上月展開一連串大型的宣傳活動,透過不同媒界傳播有關訊息,廉署更希望在社區持續推行廉潔選舉文化。

文章編號: 2003091500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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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06
新報

2003-09-15

今年區選施新例重典防舞弊

【本報記者吳婉茵報道】首屆受新生效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管下的區議會選舉﹐將於今年十一月廿三日舉行﹐一些以前只列為「非法行為」﹐如「種票」等會被界定為「舞弊行為」﹐最高刑罰亦由以往罰款二十萬及監禁三年增加至罰款五十萬及入獄七年。而廉署至今已收到八宗有關新一屆區議會選舉的貪污投訴﹐當中主要為提供虛假資料作選民登記﹐廉署將推出一連串宣傳及教育活動﹐包括廿四小時的查詢熱線及印製小冊子等﹐以維持廉潔選舉及避免市民誤墮法網。

最高罰50萬囚七年

是屆區議會選舉登記選民達三百萬人﹐較九九年的二百二十八萬人上升逾三成﹐議席亦較上屆增加十席﹔而於零零年三月三日生效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亦首次適用於區議會選舉﹐不少以往被界定為非法行為﹐如種票﹑污損或燒燬選票及提名書等會被納入為舞弊行為﹐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及入獄七年﹐較以前只罰款二十萬及監禁三年嚴重。不過﹐廉署社區關係處選舉事務統籌張愛倫並不認為﹐選民與議席增多及修改後的條例一定會令選舉的貪污舞弊情況惡化﹐她說﹕「多人選唔代表會多咗(違規)個案,亦唔適宜預測舉報會唔會嚴重咗﹐但我地會加強宣傳教育嘅工作﹗」

根據資料顯示﹐九九年區議會選舉涉及違反《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防止賄賂條例》的舉報則有五百八十四宗﹐當中可追查的則有五百五十六宗﹐其中一百一十四宗為「懷疑涉及舞弊行為」﹐包括賄選﹑款待﹑不當地影響選舉﹑對候選人作出威嚇行為及賄賂候選人等﹔而種票﹑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如誇大學歷或聲稱自己成功爭取設施或福利等則有四百二十四宗。而被起訴的十六人中﹐有六人被定罪﹐另有七十五人遭口頭警告。

廉署已接八宗投訴

雖然距離區議會選舉尚有兩個多月﹐但廉署至今已接到八宗﹑全都可以追查的貪污投訴﹐主要為提供虛假資料作選民登記。為免市民因對法例不熟悉或因一時疏忽而觸犯法例﹐廉署已開展一連串宣傳及教育活動,包括網頁製作(http://www.icac.org.hk/icac/elect/dc/c 1.htm)﹑設立廿四小時查詢熱線(2920 6530)﹑編製資料冊與「選民須知」及透過電視短劇﹑海報及報章刊物等宣傳「維護廉潔選舉」的信息﹔又會應邀出席簡介會或講座﹐親身闡釋法例條文。

不過﹐是次宣傳教育經費只有一百萬元﹐較上屆的一百四十萬元減少近三成﹐但張愛倫否認與政府資源緊絀有關﹐只是物價下跌所致。而截至上周為止﹐首次受《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管的村代表選舉共接獲一百一十九宗投訴﹐其中一百一十四宗可追查﹐並已發出三個警誡及七個口頭警告。

文章編號: 2003091503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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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14
成報

2003-09-15

區選防舞弊範圍擴大 廉署嚴打種票 刑罰加倍囚七年

 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將於今年11月舉行,監管區議會選舉的條例,由《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取代《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擴大適用範圍,過往只視為「非法行為」的種票,提升至「舞弊」層次處理,刑罰相對加重一倍,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七年,以收阻嚇作用。

本報記者伍寶賢報道

 距離區議會選舉尚有兩個月,廉政公署選舉事務統籌張愛倫表示,至今收到八宗懷疑涉及區議會貪污的投訴,全部均可追查,其中三宗涉及賄賂,另外三宗與投票法例有關,其餘則是「請飲請食」投訴。她指出,早收到投訴並不代表今屆區選的貪污情況嚴重,因其他選舉還未到正日,都會可能收到有關投訴。

種票上屆僅非法行為

 政府已於2000年將《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修訂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因此,今屆監管區議會的選舉條例有別在99年那一屆,新的條例擴大適用範圍,如把原本只屬「非法行為」的種票罪行納入「舞弊行為」內,罰則亦相對地提高。

 張愛倫又指出,在99年的區議會選舉中,根據當時的《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共接獲562宗投訴舉報,其中538宗屬可追查個案。

在懷疑涉及非法行為中,接近200宗是關於候選人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包括誇大學歷或成功爭取區內設施等;其次是未能在選舉後指定時間內,向選舉主任交回準確選舉開支申報。

 至於懷疑涉及舞弊行為中,73宗涉及賄選,其次為涉及款待。經廉署調查後,律政司最後檢控16人,其中六人被定罪,判監一至三個月不等或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罰款,另75人被口頭警告。

廉署斥百萬推廣廉選

 定於11月23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議席較上一屆增加,選民登記人數更增至300萬人,張愛倫不評論投訴個案會否因為條例作出修訂而增加,但廉署今屆會以100萬元教育及宣傳推廣廉潔選舉。

 廉署會為候選人及選舉代理人編製資料冊,在候選人向選舉事務署提交報名表格時派發,另又會舉行簡介會,向候選人介紹修訂後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市民亦可瀏覽廉署的網頁www.icac.org.hk。廉署並設立一條24小時選舉查詢熱線,電話2920 6530。

文章編號: 20030915029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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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27
東方日報

2003-09-15

區選未戰已接八宗舉報

【本報訊】被視為明年立法會選舉前哨戰的區議會選舉,將於今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舉行;不過,選戰尚未開始,廉政公署已接獲八宗舉報,部分涉及款待及種票,廉署今年將斥資一百萬元進行宣傳教育,特別提醒候選人及選民遵守新修訂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因為一些過去被界定為非法行為,如種票經修訂後已提升至較嚴重的舞弊行為,最高刑罰亦由入獄三年大幅提高至七年。

廉署數字顯示,於九九年區議會選舉中共接獲五百六十二宗貪污舉報,九成半屬可追查個案,當中五分四懷疑涉及非法行為;其餘五分一則懷疑涉及舞弊行為(見表)。結果共有十六人被起訴,當中六人被定罪,他們分別被判罰社會服務令、罰款、入獄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另有七十五人須接受口頭警告。

懷疑涉及非法行為的舉報中,以候選人誇大政績或虛報學歷,如假稱成功爭取興建某些公共設施,或明明是中學程度,卻假稱自己取得大學學位等佔最多,達二百零三宗,其次為未能向選舉主任交回準確的選舉開支申報、發表虛假獲支持聲明等。

懷疑涉及舞弊行為的舉報中,賄選佔最多,如送禮便高達八十八宗;其次是接受款待及不當地影響選舉。  

歷來誇大政績學歷佔多

廉政公署社區關係處選舉事務統籌張愛倫表示,鑑於政府於二○○○年三月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一些以往被視為非法行為,如種票將被視為較嚴重的舞弊行為,最高刑罰亦會由罰款二十萬元及入獄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及入獄七年,故特別提醒候選人及選民切勿以身試法。

針對以往接獲的舉報以候選人誇大政績及學歷佔最多,廉署會作出深入調查;至於可能有候選人為打擊對手而濫用舉報機制,張表示,廉署不會考究舉報人的動機,但強調若有人濫用舉報機制,亦有可能被控,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元及入獄一年。

廉署今年將斥資一百萬元,為區議會選舉進行宣傳教育,包括推出廉潔區議會選舉網頁、電視宣傳短片、設立查詢熱線,及向候選人及選舉助理人派發「廉潔選舉資料冊」,提醒社會人士維護廉潔選舉的重要性。

文章編號: 2003091503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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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13
蘋果日報

2003-09-15

嚴打舞弊
11月 區選 廉署已接8宗投訴 監管將更嚴謹 有關刑罰提高

【本報訊】隨著近月本港政治環境急速轉變,今年十一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被各政黨視為明年立法會選舉的前哨戰,廉政公署在這場戰雲密佈的選戰未展開前,至今已接獲八宗涉及選舉的貪污舉報及逾四十個有關選舉查詢,而且今次區選更首次受《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監管,將部份非法行為轉為舞弊行為,加重有關刑罰,廉署提醒候選人及選民提高警覺,免墮陷阱。

記者:謝明明

廉署社區關係處選舉事務統籌張愛倫接受訪問時表示,今次區選首次被《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監管,這較受《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監管的九九年區選更為嚴謹,部份選舉非法行為包括種票;污選選票;選舉廣播或強迫助選等行為被轉為舞弊行為,有關刑罰將由以往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提高至最高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七年。

她又稱,雖然今次區選於十一月才舉行,仍未接受候選人報名參選,但廉署至今已接獲八宗貪污舉報,而且全部屬可追查個案,主要涉及有人在登記選民時,提供虛假資料、或涉賄賂、或款待、企圖影響選民的投票意欲。同時,廉署的二十四小時選舉熱線也接獲四十一個有關區選查詢。

但她強調,過往每次選舉未展開前,廉署也會接獲貪污舉報,所以她不認為這反映今次區選的貪污投訴會有上升的趨勢。

張愛倫指出,廉署於上屆九九年區選共接獲五百六十二宗貪污舉報,其中五百三十八宗屬可追查個案,而最常見的貪污舉報問題包括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例如誇大學歷資格,或誇大個人功績等;涉及賄選,以及未能向選舉主任交回準確的選舉開支申報資料等(見表)。結果有十六人被起訴,其中有六人被判罪名成立,另有七十五人被口頭警告。

設計區選廉潔網頁

問及若有候選人宣稱成功爭取政府撤銷《基本法》23條,會否被指有誇大個人功績之嫌時,張愛倫直言「你覺得係(成功爭取),但唔代表人地會覺得係,所以唔能夠一概而論,但我會提議有關候選人最好先搵律師研究先。」

她表示,廉署除加強電子媒介和印刷媒介的宣傳外,並首次設計一個區選廉潔網頁,向候選人和選民加強廉潔選舉的教育和警覺性,以免他們墮入陷阱。

九九年區議會選舉懷疑非法行為

非法行為分類 舉報 可追查

個案(宗) 個案(宗)

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 203 199

未能向選舉主任交回準確的選舉開支申報資料 72 71

發佈虛假獲得支持的聲明 53 53

未符選舉宣傳印刷品規定 44 44

投票(提供虛假資料作選民登記) 32 32

未能向選舉主任呈交選舉競選資料 19 19

未獲授權招致的選舉開支 6 6

總計 429 424

九九年區議會選舉懷疑涉舞弊行為

舞弊行為分類 舉報 可追查

個案(宗) 個案(宗)

涉及賄選 88 73

涉及款待 32 28

不當地影響選舉 10 10

涉及候選人的威嚇行為 2 2

在選舉中賄賂候選人 1 1

總計 133 114

文章編號: 20030915006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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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26
香港經濟日報

2003-09-15

區會選舉未提名 罕有接8投訴

  七一遊行後,多股新興政治勢力正磨拳擦掌,準備加入區議會選舉戰團,選情勢較以往激烈。選舉提名還未開始,廉政公署就接到8宗可追查的選舉投訴,情況前所未見。廉署特別提醒各新晉候選人,慎防4大易墮法網的選舉陷阱。

3宗涉假資料 2宗涉請飲請食

  廉署選舉?鉎統籌張愛倫接受訪問時表示,8宗有關今屆區議會選舉的投訴中,有3宗涉及有人將選民的假資料拿去登記,疑將用作投票之用、2宗涉及「請飲請食」的賄賂。

  今屆區議會選舉,首次受2000年生效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修例》監管,部分違法行為的罰規將會加重。舉例說,新法例正式將種票、污選、銷毀未公佈選票等過去只視作「非法行為」的罪行,正式界定為「舞弊」。

  「非法行為」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但「舞弊」的最高罰則,是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99年的區議中,廉署共接到562宗舉報,538宗可以追查。

  張愛倫表示,據過往的經驗,候選人最多被投訴的行為是「發佈誤導性或虛假陳述」,99年就有203宗投訴,如誇大自己學歷、胡說自己成功爭取甚麼甚麼政策、設施等(見表)。

  涉及「賄選」的投訴在99年也有73宗,72宗投訴涉「未能向選舉主任交回準確的選舉開支申報資料」。根據法例,候選人要在選舉後30日內提交有關資料。此外,99年也有53宗「發佈虛假獲支持聲明」的投訴。

張愛倫:接投訴不等於有人犯法

  張愛倫不肯預測會否因今屆選情激烈,而有更多候選人鋌而走險。對於未接受提名就有投訴出現,張表示這不是今屆獨有的現象。「收到投訴也不等於有人犯法,會否有人互相攻擊呢?」

  99年500多宗投訴中,最後只有16人被起訴,6宗被定罪,廉署並發出75個口頭警告。廉署自8月起至9月底,將透過網站、電視短劇、海報、政府郵件等途徑宣揚廉潔選舉的信息。

■本報記者 雷子樂

文章編號: 2003091503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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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08
明報
曾錦雯
2003-09-15

區議會選舉
11月區議會選舉 廉署接8宗投訴

七一遊行後,外界普遍預料11月區議會選情將更形激烈。廉署表示,截至上週五,已接獲8宗有關區議會選舉的投訴,部分涉及賄選或以假資料登記做選民的指控,廉署已展開調查。廉署特別提醒今屆區議會候選人,按新修訂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若候選人作出虛假或誤導陳述,可被視作舞弊,最高刑罰會由監禁3年變為7年。

記者問,若有候選人以「成功爭取區內興建大橋」、「成功爭取擱置23條立法」等作為選舉宣傳,會否被指誤導違法?對此,廉署交代了「避免誤觸法網」的基本原則———候選人的任何選舉陳述,應有證據支持,特別是一些涉及「成功爭取設施及改變政策」的陳述,更「不應讓人有誇大的感覺」。

加重刑罰最高囚7年

廉署選舉事務統籌張愛倫補充,新修訂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於2000年生效,今次將是新例首度適用於區議會全面改選。修例前,凡提供虛假或誤導陳述,又或宣佈虛假的獲得支持聲明,都被視作「非法行為」,最高判監3年及罰款20萬,但在新例下,同樣行為已被視為更嚴重的「舞弊行為」,最高可判監7年及罰款50萬,以加強阻嚇力。

雖然區選距今仍有兩個月,但截至上週五,廉署已接獲8宗涉及今屆區議會選舉的投訴。張愛倫稱,有關投訴主要涉及賄選或以假資料登記做選民等。

在上屆(1999年)的區選中,廉署稱共有538宗可追查的貪污舉報個案,近八成疑涉非法行為,最後有16人被檢控,6人被定罪。廉署針對今次區選的反貪宣傳教育費,較上屆的140萬元減少30%至大約100萬。廉署強調,他們會如常透過電視廣告及海報等宣傳廉潔選舉,並設有網上遊戲,讓市民認識廉潔選舉,網址為www.icac.org.hk/icac/elect/dc/c1.htm

文章編號: 20030915004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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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A12
文匯報

2003-09-15

區選前廉署接八宗投訴 涉提供虛假資料 村選投訴共114宗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即將在今年11月23日舉行,但廉政公署至今已經接獲8宗投訴,主要涉及選民登記時涉嫌提供虛假資料。廉署已製作一系列電視宣傳短劇,為候選人製作資料套,設立網頁及查詢熱線等,讓有意參選者及選民對有關防貪條例有更深入認識。

 另外,廉署至今共接獲114宗有關鄉村代表選舉的投訴,其中有109宗能夠追查,較多投訴涉及居民登記時提供虛假居住年期,估計與今次是村選首次納入規管,市民未必知道有關規定有關。

 根據廉署數字顯示,99年區選他們共接到562宗舉報個案(見表),其中有16人被起訴,6人被定罪;另外有75人被口頭警告。其中,以「發佈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最多,共計203宗。廉署選舉事務統籌張愛倫對整體數字表示滿意,而國際社會均認同香港的選舉是廉潔的。

 張愛倫表示,目前收到的8宗關於今年區選的投訴中,有3宗涉及選民登記時向選舉主任提供虛假資料,其他則涉及賂賄以及利用款待影響他人投票決定。

 張愛倫強調,以往在選舉正式舉行前也會收到投訴,但數字不算特別高。

 張愛倫提醒候選人,根據2000年修訂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部分如「種票」、「污損、銷毀題名書及選票」等,由以往界定為「非法」行為,轉為較嚴重的「舞弊」行為;同時「選舉廣告」、「選舉會議」和「義務服務」等的定義亦較以往清晰,其中「種票」的罰則亦由過往的最高罰款20萬元及入獄3年,增加至現時最高罰款50萬元及入獄7年。市民及有意參選者如有查詢,可致電廉署熱線:29206530或瀏覽www.icac.org.hk。

文章編號: 20030915005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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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論壇
E17
蘋果日報
王岸然
2003-09-15

王岸然專欄
民建聯不敗

隨著二十三條的立法告一段落,民建聯的主席曾鈺成非常有信心地說,若然民建聯在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之中,所得的議席低於現時的八十三席,他將會辭職。他是滿有信心,筆者也極有興趣知道,若然民建聯的支持度不下降,這意味著甚麼?

這意味著七月的三次人民運動,表面是烈火朝天,其實只是一場虛火。香港人似乎突然熱情追求民主,不在○七、○八年進行普選改革,絕不罷休,但事實呢?

選民若不嚴懲代表奸狡無恥、出賣港人、支持專政者、支持禍港董伯的民建聯,就等同在嚴懲逃避責任,只想在運動中撿便宜的主流民主派,特別是民主黨中人。他們在放完悠長假期,享受完民主勝利的春秋大夢之後,一覺醒來,發覺甚麼都失去,港人終選擇離棄他們。

筆者一點也不會奇怪,民建聯在十一月的區選中不會失敗。而且在區選之後,有更多的地區獨立力量會加入他們,令他們氣勢更盛。而他們在明年的立法會選舉,不會出現大班與毓民所期望的一敗塗地,反之,可以保存實力,甚而有所增長。

這有兩個原因:一是民建聯的長期地區經營,扎根遠比民主黨深,二是在二十三條解決之後,沒有了政治議題;一向只靠政治議題炒作爭選票的民主黨,會頓失所依,這是筆者早就可以判定的事。想知道民建聯的根基有多深厚,回憶一下程介南事件就應該明白。

筆者曾經說過,社會運動不能一波一波地往上推,就會一波一波地往下沉降。民主廢柴不思進取,不敢開罪專政者,不敢帶領七月的人民力量,將眾望所歸,不應留低的董建華趕下台來;反而在背面協助專政者穩定局面,反而用分化、抹黑的手法,打擊進步的倒董力量,說他們激進,搞亂香港。你們機心所算不到的是,港人若只要求穩定,民建聯為何不是更好選擇?

文章編號: 20030915006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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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A15
星島日報

2003-09-15

以「江八條」自辯 劉慧卿否認支持台獨

前線召集人劉慧卿反駁,左派及親共傳媒把她「尊重台灣人自己決定自己前途」的言論,竄改為她支持台獨,是無視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江八點」中,尊重台灣人的生活方式及當家作主的願望。她又批評,其辦事處多次遭人滋擾,更是有人企圖損害言論自由的警號。

問責班子僅兩人出席

前線昨晚舉行七週年晚會,邀請了特首董建華及三司十一局官員,但只有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出席,其他黨派亦只有民主黨楊森、鄭家富及職工盟李卓人出席。

劉慧卿在致辭時特別提到,她早前出席台灣一研討會,惹來左派人士及親共傳媒「文革式」的無理攻擊及抹黑,「他們甚至無視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提出的『江八點』其中一項,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把本人『尊重台灣人自己決定自己前途』的言論,肆意竄改為本人支持台獨,甚至扣上『港獨』的帽子」。

劉慧卿又表示,七一大遊行後,約多收了十名新成員,增幅近一成。而他們準備派出十多名成員出選十一月底的區議會選舉。她承認,成員不是太熱衷,短期內也不會討論政黨化這議題。記者李璧君

文章編號: 20030915003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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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政策政情
P05
信報財經新聞

2003-09-15

劉慧卿指左派無視「江八點」

  前線召集人劉慧卿表示,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江八點」提到,「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左派人士及親共傳媒將她的「尊重台灣人自己決定自己前途」言論,肆意竄改為支持台獨,無視「江八點」。

三名官員赴酒會捧場

  前線昨天舉行成立七週年酒會,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和政制?鉎局副秘書長雷潔玉均出席。劉慧卿致歡迎辭時批評,政府一步一步損害港人的人權、民主和法治,令前線面對前所未有的壓力。最近她出席台灣「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研討會,就惹來左派人士及親共傳媒鋪天蓋地、「文革式」的無理攻擊及抹黑。

  劉慧卿表示:「他們甚至無視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提出的江八點的其中一項,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把本人尊重台灣人自己決定自己前途的言論,肆意竄改為本人支持台獨,甚至扣上港獨的帽子。更有個別人士因為本人的言論,罔顧法治精神,多次滋擾本人的地區辦事處!以上種種,正是一個警號,提醒我們有人無時無刻想收窄我們的言論空間,損害我們的言論自由,企圖殺雞儆猴!」

  劉慧卿強調,不會被這些言語攻擊和滋擾屈服。日前剛遠赴莫斯科出席「全球華僑華人推動中國和平統一大會」的梁愛詩,在劉慧卿致詞完畢後立即急步離去,沒有回答記者有關劉慧卿言論的問題,孫明揚亦緊隨梁愛詩離去,雷潔玉則較遲離開。

擬派十二人參選區會

  劉慧卿表示,前線目前有約一百名會員,其中十多人是「七一遊行」後才加入,對於十一月區議會選舉,前線初步計劃派出十二人參選;前線目前擁有五名區議員。

  除三名官員外,昨天出席酒會的還有新任英國駐港總領事柏聖文、民主黨主席楊森、副主席何俊仁、立法會議員鄭家富、以及身兼前線成員的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等;前線另一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反而沒有出席■

文章編號: 2003091539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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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A15
星島日報

2003-09-15

新例種票屬舞弊可囚七年罰50萬 區選未提名已收八投訴

區議會選舉將於十一月舉 行,年前通過的《選舉(舞 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首次在區選中應用。在新例下,種票、污損或損毀提名書及選票活動,均被列為舞弊行為,刑罰將大幅提高至入獄七年及罰款五十萬元。雖然區選提名仍未展開,不過廉署已收到八宗投訴。

廉署社區關係處選舉事務統籌張愛倫表示,以往種票只被視為非法行為,但隨著立法會在二○○○年通過《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就「舞弊」作出清楚的定義,「種票」、污損或損毀提名書及選票,由以往的「非法行為」,轉列為「舞弊行為」。

以往觸犯非法行為,罪成者最高會被判入獄三年及罰款廿萬元,但觸犯新例下的舞弊行為,罪成後最高會被判入獄七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新例亦對「廣告」及「義務服務」作清楚界定,例如義務服務參加者,必須是自願、親自、免費及以私人時間參與,否則可能「踩界」。她指香港是國際廉潔社會「表表者」,以往選舉結果亦顯示大部分候選人也知法安分,故不相信新例下的區選,會收到特別多投訴。

涉虛假陳述及賄選

雖然區選未開始提名,不過廉署已收到八宗投訴,主要涉及發佈候選人虛假陳述、賄選及款待等。

在上屆(一九九九年)區選中,投訴則主要涉及發佈候選人虛假陳述、誇大學歷及資格,或向選民提供賄選利益等(見表),結果律政司共對十六人作出檢控。其中六人被定罪,分別判入獄一至三年、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另有七十五人被口頭警告

廉署今次將投放一百萬元,為區選執法、教育及宣傳,「三管齊下」。現已展開廣告宣傳,向候選人及助選團發出資料套及進行簡介會。公署亦設立選舉網頁(http://www.icac.org.hk/icac/elect/dc/C1.htm)及查詢熱線2920-6530。

文章編號: 20030915003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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