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公投不容兒戲返回

呂大樂
摘自《星島日報》,2004年11月3日
 

「公投有別於民意調查或大型的公眾意見表達;它是一個十分嚴肅的課題,無論政府或民間都應該認真對待。因為,其最重要意義是以公眾直接參與的形式作出一項政治決定,並且以民意取向的基礎授權政府或團體作出某一種重大事情的取態。

 

理論上,公投既可以由執政政府發動,反對政府的政治團體所促成。但無論是由哪一方採取主動,其結果都指向一個政治權力的問題,而不是隨意表態。

 

要辦好公投,最重的是整個過程需維持高度的公信力,當中所牽涉的資源和組織動員亦不容輕視;同時,泛民主派必須對民間公投的投票人數有所把握,對於反對意見、有組織的杯葛行動,亦都需要是事先預計之內。

 

泛民主派要辦公投,考驗不在於他們的決心,而是關於能力與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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