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可與區選同步返回

范國威
《蘋果日報》,2005年2月23日
 

由本港四名學者組成的「全民投票研究組」,早前發表《全民投票的環球經驗及對香港的啟示》研究報告書,對泛民主派有意在今年就○七、○八普選舉行民間公投,四名學者意見不一,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及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黃偉豪表示很大保留。陳健民指,具公信力的全民投票,必須讓市民有充份時間討論投票議題,以及大量資源準備選票及票站等配套設施,難以在數月內舉行。

 

本來,兩次七一大遊行,加上地方直選投票率高達55%的立法會選舉,港人追求○七、○八年普選的訴求已相當明顯。然而,市民參加遊行及投票動機各異,舉行公投正好讓港人將民主訴求清清楚楚地向北京展示;而且公投較遊行更和諧,也較民意調查更具科學性。

 

公眾所討論的「公投」,只屬諮詢性質,此方式的民主參與稱為「直接民主」;至於本港實行的民主參與則是「間接民主」,其特點是市民透過選舉選出代議士,再由代議士參與政事、監督政府施政。雖然如此,但《報告書》指出,兩者並無衝突,「均可成為政治制度中常設和互相配合的安排。不論是全民投票、或是普選政府、或是普選議會,其結果都能客觀地表達人民的意願和聲音。」

 

由民間舉行公投並非易事。雖然香港大學在九二至九三年間,由鍾庭耀策劃了兩項類似「公投」的活動:「香港民間全民投票」及「影子民間全民投票」;可是,當時的投票人數只有二萬四千多人及一萬一千多人。而且單是事前的選民登記及核實資料,已是相當巨大的工作。而且民間公投的主要目的是展示港人的民主訴求,因此認受性極為重要,包括參與人數、獨立的監察人及廣泛的投票地點,估計所須資金極多。

 

從社會的成熟程度、法律觀點和角度,以及實際情況考慮,有學者建議先在區議會層面試驗,例如有區議員建議在灣仔區就興建Mega Tower、或在將軍澳區就興建垃圾焚化爐舉行公投,累積經驗才擴展至全港性公投。

 

民間公投困難重重,若選取「公投綁區選」,不失為可行方案。「公投綁區選」意即在二○○七年舉行區議會選舉時一併舉行公投,決定二○一二年產生特首的方法。公投與選舉一併舉行,在國際間比比皆是,例如美國加州便在去年總統選舉投票日一併公投,決定是否由州政府投入三百億美元資助幹細胞研究。

 

此外,「公投綁區選」可滿足獨立發起人、議題要清晰、投票人數、政府要中立、監察委員會及投票人數等《報告書》列出的十點準則。區議會選舉的投票率一般較立法會選舉高,「公投綁區選」應可推高參與公投的人數,增加認受性;借鑑沿用的選舉法例,亦能防止政府資源運用於引導性的公投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