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民意網站》今日發放有關澳門公用事業機構的調查結果返回
2004年3月29日新聞公報 |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自1992年起便開始在澳門進行實地研究,瞭解澳門的民情發展,迄今已經進行了13項研究,當中又以選舉研究及民意測驗為主要項目。所有調查研究均由民意研究計劃的研究隊伍獨立進行,不受任何政府、贊助機構或團體影響。 |
港澳回歸後,兩地的民情發展愈益密切。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與建設澳門聯盟於去年中達成協議,進行一項初步為期一年的「澳門地區定期民意研究合作計劃」,一則在澳門建立一套科學化的民意調查機制、加強收集民意的渠道,促進民調在澳門的發展,二則提供科學民意數據作為兩地比較研究之用。 |
是項合作計劃的首三次調查已於去年8月、10月及12月在澳門當地進行,結果已於去年9月、10月及本年2月公佈,今日發放的是合作計劃第四次調查的結果。有關調查於3月1至3日進行,屬於訪員執行隨機抽樣電話訪問,成功訪問了776 名18歲或以上澳門市民。第一部分有關澳門市民對澳門行政長官產生方法的意見已於日前公佈,今日發放的是調查第二部分的結果,主要圍繞澳門市民對澳門公用事業機構的意見。有關數字表列如下: |
調查日期 | 1-3/3/04 |
樣本基數 | 776 |
整體回應比率 | 69.7% |
百分比誤差 (95%置信水平)* | +/- 4% |
認為現時巴士收費合理的百分比** | 58% |
認為現時巴士收費不合理的百分比** | 9% |
認為現時電話收費合理的百分比** | 18% |
認為現時電話收費不合理的百分比** | 49% |
認為現時自來水收費合理的百分比** | 17% |
認為現時自來水收費不合理的百分比** | 54% |
認為現時電力收費合理的百分比** | 12% |
認為現時電力收費不合理的百分比** | 63% |
滿意電力服務質素的百分比** | 56% |
不滿意電力服務質素的百分比** | 9% |
滿意巴士服務質素的百分比** | 46% |
不滿意巴士服務質素的百分比** | 11% |
滿意電話服務質素的百分比** | 45% |
不滿意電話服務質素的百分比** | 17% |
滿意自來水服務質素的百分比** | 38% |
不滿意自來水服務質素的百分比** | 24% |
不滿意現時水質的百分比** | 63% |
滿意現時水質的百分比** | 15% |
因為鹹潮而需要增加額外開支的百分比 | 51% |
沒有因為鹹潮而需要增加額外開支的百分比 | 47% |
認為有必要成立「公用事業監管機構」的百分比 | 83% |
認為無必要成立「公用事業監管機構」的百分比 | 9% |
* 95%置信水平,是指倘若以不同隨機樣本重複進行有關調查100次,則95次的結果會在正負誤差之內。 |
3月初在澳門進行的調查發現,58%被訪澳門市民認為現時當地巴士的收費合理;認為電話、自來水及電力收費合理的,則分別佔18%、17%及12%。另一方面,56%滿意當地電力的服務質素,至於被訪澳門市民對巴士、電話及自來水服務質素的滿意比率,則依次為46%、45%及38%。調查亦發現,63%被訪澳門市民不滿現時的水質,51%更表示因鹹潮而需要增加額外開支。此外,83%認為有必要成立「公用事業監管機構」。 |
對於以上調查結果,建設澳門聯盟負責人方文達認為:「要有效監管公用事業機構,(若)沒有民間的參與,是缺乏公信力和認受性,也難以取信於社會。」方文達強烈要求成立「公用事業監管機構」監管澳門公用事業機構的服務質素和利潤。 |
有關調查的樣本資料及詳細數據已在《民意網站》刊載,各界人士如對調查方法有任何疑問,研究組的成員會樂於解答,但不會就調查結果再作評述。各界人士或新聞工作者如有其他問題,歡迎把問題以電郵方式傳至[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研究組會盡快作答。《民意網站》內一切內容與香港大學立場無關。 |